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民法典对众多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的确认,将在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民法典合同编是合同领域的基本法,而合同是民事、商事活动领域中基本的法律行为形式。合同编包揽了民法典超过三分之一的内容,在民法典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准确理解和把握合同编,对理解整个民法典而言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合同编分为三个部分,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通则部分增加吸纳了债法中关于债务履行的规则,增设了合同的保全规则。因疫情原因,增加了国家订货合同。增加了四个典型合同,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原来的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准合同作为一个新分编,把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吸纳进去形成一个全新的体系。
合同编总则中如未生效合同,它是合同法上一个独特的概念,指的是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应当批准才能生效的合同,在未批准或者没有报批之前,合同处于未生效状态。就合同本身而言,合同已经成立了,只是没有生效。这一类特殊合同,如国有资产转让等合同,对于这类合同,民法典增加了“未办理批准等
手续的,该合同不生效,但是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的规定,区分报批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与其他合同条款而评定其效力,将违反报批义务的法律救济构筑在违约责任上。
在典型合同中,如建设工程合同,跟现行合同法相比,主要增加了两条,一个是增加了一条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如何保护承包人利益的规则,即可以折价补偿承包人,若验收不合格的,经修复后合格同样可以折价补偿,但修复费用可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后仍不合格不补偿费用。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另一个是因发包人原因,赋予承包人解除权的规定,即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典型合同中还增加了保理合同的规定,把保理合同写入民法典,能够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市场资金参与保理业务,为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提供一个长效的解决途径,有助于改变企业长期依赖银行贷款的融资结构。
民法典不仅仅是现行法律的汇编,还吸收了许多司法解释和学术研究的成果,对许多规则都进行了完善和创新,涉及范围广泛,还需要仔细研读,学习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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