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某区建设工
程施工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区建设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区同富裕工程专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区同富裕工程专用)
目 录
招标文件前附表使用说明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第四章 工程技术要求
一、一般规定
二、工程量清单及计算规则说明 第五章 工程规范 第三卷 图纸 第六章 图纸
一、图纸清单
二、标准图集清单 第四卷 投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文件封面及封装袋袋面格式 第二章 投标文件目录
一、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承诺书 四、施工组织设计
招标文件前附表使用说明
为了更加完善、准确地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就招标文件的编制作如下说明:
1、 招标文件前附表第3项建设规模应描述整个建设项目的规模情况。 2、 招标文件前附表第6项招标范围,应详细说明本次招标工程的具体项目、结构类型等;市政工程应给出定量规模;如分段招标的,应详细说明每个标段的内容、数量等。
3、 招标文件前附表第8项资金来源,应述明建设资金落实情况,且符合《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要求。
4、 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4项投标有效期是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宜过短,因在这段时间内要保证开标、评标、定标、招投标活动的备案、签订合同协议等,一般投标有效期在90~120天之间。
5、 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5项投标担保及合同履约担保:投标担保至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有效,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规定的投标担保金额应不高于投标总价的2%或80万元。合同履约担保为投标总价的1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预交。
6、招标文件中所预留的空白栏目过小时,招标人可按规定格式重新打印该页后填写内容;招标人在填写本《招标文件》的空白栏目、增加或修改部分内容时,应采用和本《招标文件》不同的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