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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法知识点总结之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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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合同 B.侵权 C.不动产物权 D.诉讼离婚

【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体现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选项A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选项B正确。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选项C错误。第二十七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选项D错误。(答案:AB)

6. 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1-78,多选)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解析】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住地法律,选项A表述本身正确。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网络或采取其他方式侵害姓名

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使用被侵权人经常居住地法律,故选项BCD错误。(答案:BCD)

(三)涉外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适用

1.英国公民苏珊来华短期旅游,因疏忽多付房费1000元,苏珊要求旅店返还遭拒后,将其诉至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1-36,单选) A.因与苏珊发生争议的旅店位于中国,因此只能适用中国法 B.当事人可协议选择适用瑞士法 C.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

D.应在英国法与中国法中选择适用对苏珊有利的法律

【解析】本题考点为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7条规定,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如果没有协议,由于双方并无共同经常居所地,则应适用不当得利发生地法中国法。因此答案应为B选项,其他选项错误。(答案:B)

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1.韩国甲公司为其产品在中韩两国注册了商标。中国乙公司擅自使用该商标生产了大量仿冒产品并销售至中韩两国。现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中国某法院,要求其承担商标侵权责任。关于乙公司在中韩两国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1-79,多选)

A.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法 B.均应适用中国法 C.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韩国法

D.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分别适用中国法与韩国法

【解析】本题考点为涉外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规定,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本题中,权利人在韩国和中国均注册了商标,对于侵犯商标权的指控,应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但也可以协议选择法院地法(本题中法院地在中国,即可以选择中国法)。故A正确,B、C错误。在本案中,由于乙公司在中国和韩国均存在销售仿冒产品的行为,被请求保护地分别为中国和韩国,故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分别适用中国法和韩国法,故D正确。(答案:AD)

2.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IF术语。该批货物由丙国C公司“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入海中。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货物因固有缺陷而损失。A公司与B公司就该批货物在中国境内的商标权产生争议,双方诉至中国某法院。关于该商标权有关争议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1-98,不定项) A.归属争议应适用中国法 B.归属争议应适用甲国法 C.转让争议应适用甲国法

D.转让争议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法律

【解析】AD根据《法律适用法》,知识产权的归属,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知识产权的转让,当事人可以协议适用的法律,没有协议的,适用合同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即适用履行义务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国法。(答案:AD)

涉外商事行为

(一)涉外票据法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李某在柏林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德国甲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付款人为中国乙银行北京分行;甲公司在柏林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中国丙公司,丙公司在北京向乙银行请求付款时被拒。关于该支票的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1-36,单选)

A.如李某依中国法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德国法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适用德国法

B.甲公司对该支票的背书行为,应适用中国法

C.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期限,应适用中国法

D.如丙公司不慎将该支票丢失,其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适用德国法

【解析】《票据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本题中中国人李某出票的行为地在德国,故A正确。《票据法》第98条规定:“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故背书应适用德国法,B错误。《票据法》第99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故本题中票据追索权应适用德国法,C错误。《票据法》第101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

律。” 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本题中应适用中国法,故D错误。(答案:A)

2. 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款。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人是罗得开立帐户的丙国银行。后丙国银行拒绝向持有支票的希姆付款。因甲国战乱,希姆和罗得移居中国经商并有了住所,希姆遂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罗得,要求其支付五万美元。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1-35,单选) A.该支票的追索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甲国法律 C.该支票的记载事项适用乙国法律

D.该支票记载的付款人是丙国银行,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丙国法

【解析】票据的法律适用是法定的,只有关于支票出票时记载的事项当事人可以选择法律的适用。故选项A错误。《票据法》第99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乙国法律,选项B错误。《票据法》第97条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罗得在乙国给希姆所开支票的记载事项应适用乙国法律,故选项C正确。《票据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适用行为地法律。”因此,题中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甲国法,故选项D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项。(答案:C)

(二)涉外海商、民航的法律适用

三国法知识点总结之国际私法

A.合同B.侵权C.不动产物权D.诉讼离婚【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体现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选项A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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