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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法知识点总结之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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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宣告阮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越南法 C.宣告李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新加坡法 D.宣告阮某与李某失踪,应分别适用越南法与中国法

【解析】本题考点为自然人宣告失踪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3条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本案中,两人的经常居所地均

在上海,故均应适用中国法,只有A选项正确。(答案:A)

2.韩国公民金某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依中国法律规

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1-77,多选)

A.该公司为新加坡籍

B.该公司拥有韩国与新加坡双重国籍 C.该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适用中国内地法

D.该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适用香港地区法或新加坡法

【解析】本题考点为外国法人的国籍之确定及其能力的法律适用。《民通意见》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本题中该公司在新加坡注册,故应为新加坡国籍,A正确,B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本题中,该公司的登记地为新加坡,主营业地在香港,主营业地与登记地并不一致,故该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等事项,可以适用香港

地区法律或者新加坡法,故C错误,D正确。(答案:AD)

3.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在中国共同设立了某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公司以确认其在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为由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2014-1-35—单选) A.因合资公司登记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 B.因侵权行为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 C.因争议与中国的联系更密切,故应适用中国法

D.当事人可协议选择纠纷应适用的法律

【解析】《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本题中合资公司的登记

地在中国,故其股东权利义务事项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A)

4.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关

于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1-36—单选)

A.中国法 B.英国法 C.甲国法 D.乙国法

【解析】《法律适用法》第13条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

律。本案中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故答案应为A。(答案:A)

5. 甲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琼斯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1-35,单

选)

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 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中国法

C.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

D.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

力适用中国法

【解析】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用其经常居所地法,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故应选D。(答案:D)

6.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

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2011-1-36,单选)

A.甲国法 B.乙国法 C.中国法 D.乙国法或者中国法

【解析】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

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本题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乙国法,故答案应为B选

项。(答案:B)

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

1.2014年1月,北京居民李某的一件珍贵首饰在家中失窃后被窃贼带至甲国。同年2月,甲国居民陈某在当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2015年1月,在获悉陈某将该首饰带回北京拍卖的消息后,李某在北京某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关于该首饰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1-36,单选) A.应适用中国法 B.应适用甲国法

C.如李某与陈某选择适用甲国法,不应支持

D.如李某与陈某无法就法律选择达成一致,应适用甲国法

【解析】本题中的案情涉及动产物权变更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7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 甲国居民陈某在当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故如果当事人没有作出选择,则应适用陈某取得该动产的所在地即法律事实发生地的法律,故D正确。(答案:D)

2.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

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中国D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B公司与D公司就运输途中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D公司将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关于平板电脑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1-98,不定项)

A.当事人有约定的,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乙国法 B.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C.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甲国法 D.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乙国法

【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故选项B、D正确。(答案:BD)

3.甲国公司与乙国航运公司订立海上运输合同,由丙国籍船舶“德洋”号运输一批货物,有关“德洋”号的争议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1-35,单选)

A.该海上运输合同应适用船旗国法律

B.有关“德洋”号抵押权的受偿顺序应适用法院地法律 C.有关“德洋”号船舶优先权的争议应适用丙国法律

D.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国公司与乙国航运公司可选择适用于海上运输合同的法律 【解析】运输合同属于普通的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的合同,本题中并未说明双方就运输合同选择船旗国法,故A选项的表述过于绝对而错误,D选项正确。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故本题中应适用丙国法而非法院地法,B错误。船舶的优先权适用法院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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