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3.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4.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
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壹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