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正常工作进展,或有其他严重违约情形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应的赔付 责任:
A、 提供的设备不符合附件清单所列明细或技术要求; B、 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C、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
(2)乙方未提供设备保质、保修服务,或乙方提供的保质、保修服务未达到合同约 定要求的,
甲方除要求乙方继续承担相关义务外,可拒绝支付质保金。
(3)乙方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工程的按照调试,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开展的,乙方按照 每天工程
款总额的 0.5%作为逾期滞纳金支付给甲方;甲方没有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相应款项给 乙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 0.5%的滞纳金支付给乙方。
(4)因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配件质量问题或施工过程中的疏漏导致甲方损失,
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
第十二条 责任免除 1、因甲方不正确的保管、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应由甲
方承担责 任。
2、发生不可抗力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 量减少损失,
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 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风险承担 施工期间出现乙方员工工伤事故, 由乙方自行负责。 施工期间出现如乙方损坏甲方财产, 由乙方照价赔偿。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六条 纠纷处理及其他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 院起诉。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 年 ___ 月 ____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 年 ___ 月 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