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园复学师生返园疫情
防控制度大合集(资料汇编)
目录
1.幼儿园2020年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幼儿园2020年开学开园前后疫情防控晨午晚检制度 3.幼儿园2020年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附流程图) 4.幼儿园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5.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开园疫情防控环境卫生、隔离室制度 6.幼儿园2020年疫情防控师生健康管理制度 7.幼儿园2020年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8.幼儿园2020年疫情防控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9.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园复学园区防疫通风消毒制度 10.幼儿园2020年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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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2020年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
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卫生保健工作的副园长为疫情直接负责人,保健医具体负责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全体师幼员工都是义务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保健室提供情况。
二、疫情防控组织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工作;
2.保健医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巡查全园幼儿的晨检、午检、晚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幼儿园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填写报告卡(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幼儿园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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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指导。
三、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教职工)→保健室、教务处→分管领导、值班领导→园长→辖区医疗部门(当地疾控中心)、教育部门。
四、疫情报告范围与条件
(一)当班级老师或教职工发现流感、手足口病、水痘、腮腺炎等流行性传染病病例,应及时向保健室上报、隔离、登记。
(二)幼儿园向上级职能部门上报,请求技术指导的范围
1.流感:1周内,同一幼儿园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人,或发生1例以上流感样病人死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应及时上报辖区医疗部门、教育部门。
2.手足口病:当幼儿园发现聚集性病例,即在同一班级3天内有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1周内同一幼儿园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性病学联系的手足口病病例。应按程序向辖区医疗部门、教育部门上报。
3.麻疹:1周内,同一幼儿园发生有联系的麻疹病例2例及以上,应按程序及时上报。
4.风疹:1周内,同一幼儿园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应按程序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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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幼儿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应按程序及时上报。
6.水痘:1周内同一幼儿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的,应按程序及时上报。
7.结膜炎:1周内,同一幼儿园发生10例及以上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例,应按程序及时上报。
8.当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辖区医疗部门、教育部门上报。
五、幼儿园疫情义务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幼儿园应在疾病防控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蔓延与疫情发展,为幼儿在园健康快乐生活提供保障。
幼儿园2020年开学开园前后疫情防控晨午
晚检制度(附记录表)2
为掌握幼儿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园内有咳嗽、发热、流感、手足口等症状的患者,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蔓延,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晨午晚检制度。
一、晨午晚检形式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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