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
我国对耕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政策,并确定了到2024年保持18亿亩耕地的目标。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家新增建设用地逐年增加,未利用地逐年减少,现有耕地已逼近18亿亩底线。因此,大力挖潜存量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已成为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有效措施之一。
一、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有效减少耕地占用
尽管我国实行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采取冻结审批、严查、垂直管理、建立土地督察制度等多项措施,但耕地减少速度仍然很快,远突破土地利用规划。1996年第二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曾确定,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19.2亿亩,但实际结果是,2005年全国耕地锐减至18.31亿亩,2007年再减至18.26亿亩,超出原定规划0.94亿亩,比1996年的19.51亿亩净减少了12454.95万亩,累计减少率为6.38%。人均耕地从1.59亩下降到1.38亩,减少了13.21%.同时耕地的质量也在下降,在2007年度建设占用耕地中,减少的耕地当中有灌溉设施的高达2/3,可补充的耕地当中有灌溉设施的只占1/3.按照国务院最新要求,到2024年必须保有18亿亩耕地。这意味着自2007年到2024年,耕地净减少量不能超过2600万亩,即年均不到200万亩。显然,程度地压缩和控制耕地占用规模已经迫在眉睫。因此,充分挖潜存量土地,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和利用,成为既满足建设用地需要,又达到减少耕地占用的重要手段。2007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充分表明对闲置土地利用的高度重视,此前出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也为闲置土地的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为贯彻2008年1月《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源部今年将重点抓闲置土地处理,依法查处闲置囤积土地现象,严厉打击炒地行为。鼓励优先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土地,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广东、上海等地方实践为闲置土地处置探索了新思路,处理与预防闲置用地并重。一方面大力清理和处置闲置用地,解决遗留问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建立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和协作联动机制,对土地开发建设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全程监管,有效预防土地闲置现象再发生。广东省东莞市自2006年以来,仅用一年多时间即征收土地闲置费2.8亿元,盘活消化闲置土地4.3万亩,完成总处置任务的92.3%,有效地整顿了土地市场秩序,盘活了存量建设用地资源。
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缓解新增建设用地压力
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城镇化进程直接导致了建设用地规模的不断扩大。有关部门统计,2007年底,全国城镇化率为44.94%,比1980年的19.39提高了25.05个百分点,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4.91亿亩。特别是1996年以来,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32个百分点,是1978-1995年间平均0.65个百分点的2倍。 同时,全国每年新增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和占用耕地数量迅速增加。资料显示,1997-2007年全国新增各类建设用地6550.3万亩,年均新增595.5万亩,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3418.9万亩,年均占用耕地310.8万亩。特别是占用耕地数量由1996年的281.7万亩增至2007年的478万亩,增加了196.3万亩,增长了69.68%.以此推算,到2024年这段时期内,根据18亿亩耕地红线的要求,每年最多占用耕地200万亩,如果每年维持近10年平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那么新增建设用地还有278万亩缺口。即便以1996年新增建设用地最少的281.7万亩为例,缺口最低为81.7万亩;以2006年新增建设用地最多的770.9万亩为例,缺口最低为570.9万亩。这个长期巨大的缺口,必须以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尤其是现有的闲置用地来弥补。
经济大省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用面积较多,比例较高。如在2007年新增建设用地较多的前10名省市区中,浙江新增建设用地60.25万亩,其中占用耕地27.6万亩,耕地占新增建
设用地的比例为45.81%;江苏省新增建设用地53.97万亩,占用耕地35.8万亩,比例为66.33%;山东新增建设用地38.4万亩,占用耕地21.1万亩,比例为54.94%;广东新增建设用地36.66万亩,占用耕地10.87万亩,比例29.65%;内蒙古新增建设用地32.25万亩,占用耕地5.78万亩,比例17.92%;福建新增建设用地28.72万亩,占用耕地11.04万亩,比例38.44%;河南新增建设用地24.62万亩,占用耕地20.61万亩,比例83.71%.现在已有不少城市利用闲置土地来弥补其建设用地的不足。如,成都市2004年共清理出1999年以来征而未供的存量土地6.3万余亩,扣除基础设施、公建配套、在建项目、意向协议和定向安排的项目用地外,全市可供利用的存量土地3.9万亩,其中安排为工业用地的有7931亩,比例18.54%.广州2007年收回近百万平方米闲置土地,多数是在1993年-2002年期间批准,部分闲置超过10年。由于地块大多位于市中心城区,可为未来市中心住宅用地供应提供储备。苏州变闲置为再利用,积极盘活存量土地。2001年以来依法取消了184个项目,收回土地达66760亩,2005年全市共盘活存量土地2505宗,占建设用地占供地面积的35.7%。 三、闲置土地蕴含巨大潜力
在城乡规划范围内有不少未利用土地,在城镇建设用地中,还有大量闲置土地。2004年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全国城镇建设存量用地情况专项调查显示,截至2004年底全国闲置土地28105宗,面积107万亩。据致公党2007年“两会”提案材料显示,全国共有各类闲置土地395万亩,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城镇土地至少还有40%的潜力。
闲置用地的挖潜与利用已在各地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湖南省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共清理出闲置土地526宗,总面积2.96万亩,是全省2007年新增建设用地17.59万亩的16.83%,相当于全省2007年建设占用耕地7.59万亩的38.99%.2007年广州计划公开出让14宗居住类闲置用地,通过司法拍卖和公开出让盘活16宗烂尾地,可在老城区增加供应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约1.5万套住宅。深圳市2007年全市“已批未建用地”共359宗,共计1.51万亩。通过限期开发、对逾期未开发土地依法回收并重新招拍挂出让,积极盘活闲置土地,有效缓解产业用地紧张,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此外,农村居民点用地作为存量用地,也一定程度上存在闲置和浪费现象,挖潜空间很大。2004年全国村庄建设用地2.48亿亩,按当年农业人口计算,人均村庄用地218平方米,超出国家定额值(150m?/人)的45.3%。按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2006年底全国农村人口为73742万人推算,农村居民点用地可挖潜7529万亩,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1.5倍。此外工业园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工矿企业用地,也有一定的挖潜空间。
总之,通过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把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作为政策的着力点,有助于提高土地的产出水平和利用率,有助于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