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园林设计收费标准
景观园林设计收费标准 一、城市公共绿地、公园与风景区园林景观设计 计费单价 序号 分 类 备注 (元/平方米)
片景、风景林、大面积的生态绿地1 3-8 公园等工程 郊野公园、森林公园等一般标准的2 8-15 公共绿地
城市中心区公共绿地、城市公园(除3 18-35 景观小品外的建、构筑物) 二、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
计费单价 序号 分 类 备注 (元/平方米) 城市广场、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含
1 四星级以上酒店)、商业中心区道28-56 路、商业空间等
非重点城市广场、城市大型公共建2 15-25 筑(含四星级以下酒店)等 注:
1、以上工作内容不包含公共艺术品、专项水景、广告标识、建筑灯饰等。 2、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基价为5万元。
三、城市道路景观设计
计费单价 序号 分 类 备注 (元/平方米)
包含高速公路、非城市主干道、1 以绿化为主的道路 6-10 仅对道路进行标准段绿化设计
包含需综合考虑道路各种城市2 城市主次干道综合性道路 12-18 功能及其景观设施的设计 四、居住区景观设计
计费单价 序号 分 类 备注 (元/平方米)
1 高等标准居住区 25-50 含别墅、花园洋房、高档高层住宅等
景观工程单方造价在250元以上的项 目
景观工程单方造价在150元-250元2 中等标准居住区 15-25 之间的项目 含经济适用房、还迁房、安置房等景3 一般标准居住区 10-15 观工程单方造价在150元以下的项目 注:1、设计费单价可根据设计面积大小上下略做浮动。
2、样板区域原则上按高等标准居住区计费。 五、专项景观设计 计费单价
序号 分 类 (按景观工程总价百备注 分比取费)
城市景观设施、建构筑物、城市家俱等1 5-10% 专项设计 2 喷泉、水景工程等专项设计 6-12% 建筑景观照明、城市重要基础设施、标
3 志性建筑景观照明工程、道路景观照明8-16% 工程 注:
1、以上设计均不含艺术品设计。
2、景观总价指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概算,并以此为依据签定合同,实际工程总价为设计费结算依据。 六、其它类别景观设计
计费单价 序号 分 类 备注 (元/平方米)
100-180 规模小于30平方米 1 私家园林 120-150 规模在30-100平方米 100-120 规模大于100平方米
15-18 规模大于15万平方米 2 校园及企事业单位 18-20 规模小于15万平方米
18-22 规模小于10万平方米 3 厂区、工业园区 15-18 规模在10-20万平方米
12-15 规模大于20万平方米 2
七、绿地系统规划
2序号 城市规模( KM ) 收费定额(万元) 1 ? 10 8.0 2 20 16.0 3 30 23.4 4 40 31.2 5 50 38.0 6 60 45.6 7 70 51.8 8 80 59.2 9 90 64.8 10 100 72.0
211 , 100 每增加 1KM 增加 7000 万元 八、风景区、森林公园规划
计费单价 序号 分 类 备注 (万元/平方公里)
0.8 ?10平方公里 1 风景区规划大纲 0.5-0.8 10-50平方公里 0.3-0.5 ,50平方公里
4-5 ?10平方公里 2 风景区总体规划 3-4 10-50平方公里 2-3 ,50平方公里
0.35 ?60公顷 3 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0.3 60-160公顷
0.25 ,160公顷
1.5 ?12公顷 4 风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1 12-100公顷 0.8 ,100公顷 注:基价为18万元 3
九、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咨询
1、本计费指各类园林景观规划咨询的计费,工程咨询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园林景观规划咨询计费,按所从事的规划项目设计费的30%计取。 3、专家咨询费为:教授级高工5000元/工日,注册一级景观设计师或主创人员3000元/工日,注册二级景观设计师或专业工程师1000元/工日。
十、说明
1、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市场计费。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2、参照本《意见》计算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等情况做适当调整,根据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情况,乙级资质乘以0.85-1的调整系数,丙级资质乘以0.7-0.84的调整系数。项目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按国家级、市级、区级分别乘以1.1-1.3的调整系数。当地形坡度超过25%为规划不可建用地项目(属地形特别复杂用地),设计单位可乘以1.12-1.25的调整系数。
3、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4、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方案设计文本四套;扩初设计文本三套;施工图设计文本八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5、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版权归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6、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费。在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方案设计成果确定后3日内,支付50%的方案设计费(此阶段设计费应扣除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扩初设计成果确定后3日内,支付20%的扩初设计费,施工图设计成果确定后3日内,结清全部费用。后期设计服务费3-5%,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且在项目实施完成后3日内支付。如特殊项目仅分为方案及施工图两个设计阶段,则方案设计须深化至扩初设计深度,与施工图各占50%的工作量。如委托方须分期实施项目,则按以上比例同步支付设计费。
7、凡投标项目原则上标的费不得低于应收取设计费的30%。 4
8、景观面积计算公式: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市政道路路面面积+其它需做景观设计面积。
园林景观设计收费标准具体执行 一、设计费量的定制:
设计费在10万以上的(包括10万)省外工程方能承接。其工作内容有:景观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绘制及多媒体制作等。
二、设计费的取费标准:
居住区、道路、广场、公园及其它景观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分别按工程总造价(图纸概算)的5%-10%进行取费,也可按15元/?-18元/?进行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