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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短期来华签证申请表
序号: 中大外来字[20 ] 号
基本情况 姓名(护照用名) 护照号码 国外工作单位 在华停留时间 出生时间 性别 国籍 年 月 日 职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天 拟入境( )次,最长每次停留( )天 拟入境时间 来访期间住宿地点 随行家属 基本情况 保险事宜 年 月 日 拟申请来华签证使领馆所在城市名称 是否首次来华 □是 □否 配偶姓名 国籍 护照号码 子女姓名 国籍 护照号码 来访人员是否已购买在华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是 □否 来访目的(选择以下类型,并作出具体说明) □短期讲学 □合作研究 □访问考察 □学术会议 □其他 说明: 邀请单位意见 经办人对上述信息确认签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邀请单位审查意见(单位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以下由审批单位填写 审批意见 负责人意见(签名)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 邀请单位审查意见”一栏,应由院系负责外事工作的院系领导审签,如邀请人与审签人为同一人,应有院系另一位负责人审签。
2、办理两次或多次签证,应在“在华停留时间”一栏,备注来华次数及最长在华停留时间;
3、有关签证时间注意事项,我校在“邀请函”上签发的“在华停留时间”根据邀请单位的具体要求填写,我驻外使领馆最终决定是否为被邀请人颁发签证、颁发何种签证、以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次数、有效期、停留期和加注内容等。
4、邀请单位还应提供以下附件:邀请单位保证书、被邀请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个人简历、在职证明、来访行程安排。如有随行家属,须提供有效护照复印件及相关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