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稳妥有序做好新冠肺炎肺炎防治期间的防疫接种工作,2024年2月23日,我委印发了《海南省新冠肺炎防治肺炎期间接种参考指南(试行)》(琼卫疾控中心函(2024年)12号,以下简称《接种指南》),指导各地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省疾控中心组织专家评估总体情况良好,根据新冠肺炎肺炎防治工作的新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各市县关注。一是加强对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卫健委要提高对当前恢复接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辖区接种单位恢复接种工作的组织监督,及时组织评估恢复当地常规接种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辖区内恢复常规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指导接种单位按要求落实好新冠肺炎地区恢复接种工作措施和肺炎防治措施,用两个月时间完成免疫规划中晚种、漏种对象的补种工作,达到95%以上接种率的目标要求。
二是续科学有序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各市县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医疗机构防控肺炎分类和精准性的通知》(郭薇办基层函[2024年]177号)和疫苗接种指南,继续做好疫苗接种的分类评价和恢复工作,各市县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医疗机构肺炎防治工作分类和精准的通知》(郭薇办基层函(2024年)177号)和疫苗接种指南,继续做好疫苗接种的分类评价和恢复工
作。
三是结合当地实际,增加日常接种。市县可对预接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接种单位在接种排队、挂号、预审、接种观察等全过程有效隔离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接种人力资源、接种门诊区、接种台号等情况,自行确定每日计划接种最高接种量,并报当地卫生健康委备案后实施。
四是做好公众接种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市县要指导辖区接种单位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后期补种疫苗技术方案》(疾控中心免疫手册[2024]210号)《优先接种预约接种原则》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接种指南,做好详细的疫苗接种预约接种工作。
要彻底掌握辖区逾期、过期、遗漏物种接种者名单,通过电话、短信、移动平台等方式及时预约、告知、解答问题,引导群众在接种门诊有序、按期接受接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