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青年教师
课堂教学比赛暂行管理办法
为持续提高我院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加快青年教师培养,鼓励和表彰青年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手段方面的积极探索,结合《河南科技大学教学优秀奖评审与奖励办法》(河科大教〔2024〕11号),学院决定每年举行一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活动。
一、参赛对象与观摩团成员
学院40岁(含)以下在岗从事一线教学的青年教师。 二、评选组织
1.各系(中心)成立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推荐小组,负责本系(中心)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的推荐工作。
2.由学院工会组织成立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比赛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三、评选条件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对于获得学校一等奖或两次获得学校二等奖的教师,不再参与下一年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1. 系(中心)推荐
评选委员会依据各系(中心)青年教师人数分配参赛名额和观摩人数。各系(中心)根据评选条件、内容要求及名额,组织本单位所有40岁以下的在岗一线青年教师参加本单位评选推荐活动,产生参赛候选人,其余在岗青年教师为观摩团成员。
2. 学院评选
采取现场教学观摩比赛的方式进行评选。由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组依据现场教学比赛情况打分,专家组的平均分数即为专家打分。现场教学比赛时,由各系(中心)推荐的观摩团成员参加现场观摩并参与打分,所有现场观摩青年教师的平均分数即为观摩人员打分。每位参评选手的最终得分=专家打分×70%+观摩教师打分×30%。本评选办法依照省、校评选要求等具体情况可以适当进行变动。
3.依据每位参评选手的最终得分情况排序,遴选出院评总名额前50%左右的参评人员,作为年度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奖的特、一、二等奖的建议名单;其余参评人员为年度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奖的三等奖的建议名单。
4. 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单位的组织情况、青年教师参与的广泛性和参赛选手的表现,评选出1~2个年度优秀组织单位。
5.建议名单和优秀组织单位经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公布。 五、表彰与推荐
1. 青年教师教学比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学院给获奖个人和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2. 按照《河南科技大学教学优秀奖评审与奖励办法》(河科大教〔2024〕11号)第三章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中的评选条件,从获得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特、一等奖获得者中推荐学校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候选人。
六、附则
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归学院解释。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