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问题研究
摘要: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潮流,也是我国走向现代化的毕
竟之路。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的阶段,我国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也引发了一系列的农村土地问题,弄清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农村土地问题 特征 产生原因 解决方法
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必然现象。因此,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必不可少的会产生一系列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而农村土地问题则无疑是其中最敏感和影响程度最深的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飞速发展的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人均土地资源相当稀缺,农村人口数量大,人地矛盾突出,农村土地问题愈加严重,因此,正确把握当前土地问题的特征及产生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寻解决之道,将有助于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有序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问题的特征。
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遇到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农村土地问题。随着工业的比重不断上升,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占用一部分土地。西方发达国家土地资源比较丰富,人口较少,人地矛盾并不突出,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所遇到的土地较少,而我国土地资源较为稀少,人口数量尤其是农民数量庞大,人地矛盾相当突出,加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对于土地资源的不合理使用情况时有发生,农村土地问题已成为影响并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具体来说,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问题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农村耕地资源大量流失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和工业建设占用农村耕地数量不断增加,耕地面积大幅减少。据不完全统计,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中国耕地面积共减少了1.8亿多亩,平均每年减少700多万亩。目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1公顷,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农村耕地资源流失的状况越来越严重。
(二)农村土地质量急剧退化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水平不断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急剧扩张,农村土地质量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肥力质量退化和环境质量恶化等问题。
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对于农村土地肥力质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业化的发展带动了农业化肥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使得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代替有机肥,绿肥而大量使用,导致土壤自身肥力的不断退化。
此外,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废水、废气以及废渣等废弃物被无处理的排放到土壤中,也导致了土壤的污染,水体、植被的破坏。另外,过量施用化肥和使用农药也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据相关统计数据,现今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000万公顷,有机污染物污染农田达3600万公顷,主要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超标率高达16%﹣20%;污水灌溉污染耕地216.7万公顷,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13.3万公顷。每年因土壤污染减产粮食超过1000万吨,造成各种经济损失约200亿元。
(三)农村土地利用率低下
尽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得到了大幅提升。但在现行制度背景下,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具体地来说,这种影响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的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和工业生产部门转移。由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土地流转机制及相关保障措施的不健全,使得留守老人和留守子女这一现象普遍存在,留守老人和子女无能力管理农村经营所承包的农业用地,便将农业用地地闲置,这显然会大大降低农村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农村建设用地也存在着同样的情况。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大量的农民逐步脱离土地,由农村迁移到城市工作、生活乃至居住。由于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缺失,许多农村地区出现了大量的宅基地被闲置或者不能被有效利用的情况,农村村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空心化”,产生了“空心村”的现象。农村土地的低效利用现象已十分严重。
(四)农民土地权益受损
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对土地的需求量大,而获得土地的一种方法就是对农
村土地加以征收(征用),因此,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成了大量农民失去土地的过程,由于土地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土地征收(征用)的城市利益导向严重,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大规模、深程度地侵害,从而致使失地农民生计问题日益严重。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推测,中国未来若达到50%的城市化率, 2000~2030年30年间占用耕地将达到5450万亩以上,失地和部分失地的农民将超过7800万人。失地农民无疑将逐渐成为一个影响越来越大的社会阶层(或利益集团)。土地权益之争和大量“流民”的不断涌现也将使得社会安全的不确定性程度大大增强。
二、农村土地问题的产生原因
对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问题的认识,不能仅停留在问题的表面上,而是应该有一个深刻、科学的认识。就其基本成因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土地制度的缺陷
在我国的社会现实下,土地制度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土地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的僵化和土地法律制度的失效等方面:
1、土地产权制度的不完善
尽管中国的《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重要法律都已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是“集体”如何界定,集体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如何?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加上中国相当多的地区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名存实亡,这一土地产权制度在当今社会已经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相脱节,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2、土地征收制度的僵化
土地征收制度是土地由集体所有到国家所有过程的重要制度安排。一般情况下农村土地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也是借助土地征收(征用)制度的运行来完成的。然而,中国现行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实质是延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土地资源在农业与非农部门之间的配置机制。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过去简单的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由于私人利益的凸现、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利益集团的形成而变得十分复杂,突出表现为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公众利益与政府利益、政府利益与官员利益之间的分化明显,公众利益与公益事业的区别也日趋明显。而现行的土地征收(征用)制度一方面将几乎所有的农地非农转用都纳入征收(征用)范围,而不管转用的目的是个人利益、公众利益还是公益事业;另一方面土地征收(征用)基本排斥了市场在农地产权转移中的作用和公众参与,“涨价”全部“归公”,乃至农民无法获得本应获得的农地价格。农地非农化政府经济成本
低,政府“征地效率”高,农村图地非农化加速。这一切都是当今土地征收制度僵化所造成的。
3、农村土地法律制度失效
农村土地法律所面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保护、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集中体现了现行土地法律制度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适应。这实质上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逐渐解体,农村要求与城市有平等的发展机会的一个侧面。很显然,农村土地法律体系并没有提供这样的平等机会。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内容无法满足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的需要。总体来看,目前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正面临着许多方面的困境,而当前的法律制度并不能解决这些困境,土地法律制度的失效导致了一系列土地问题的深化。
(二)农村土地市场发展滞后
市场是配置稀缺资源最有效的方式。然而,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市场发展的滞后很大程度上也导致了农村土地问题的出现。
目前中国农村的土地市场发展要严重滞后于城市土地市场,其具体表现为:首先,土地市场存在着明显的地权歧视现象。农村集体土地在土地市场交易中不能享有与国有土地同样的待遇,而是必须要通过国有化才能进入城市土地市场。其次,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发展受限。一方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无法可依,权利与义务不清,在流转中土地产权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另一方面,法律对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条件、用途、权益等缺少明确规定,难以进行土地定级。流转后的集体建设用地权利不充分,土地价值和权益在经济活动中得不到充分体现。再次,农村用地市场发育水平较低,目前以使用权短期流转交易为主,且形式较为单一,农村土地市场远未形成。而且流转大多是低偿的,缺乏有效的定价机制;流转行为也不够规范,很少通过有关部门签订书面合同,也缺乏相应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最后,缺乏必要的市场服务机构也影响了农村土地市场大规模的发展。 总之,农村土地市场发展的滞后导致了土地的资产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从而制约了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不仅无法实现工业化、城镇化规模的合理发展,也难以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结构的优化。
(三)政府管理的不完善
由于土地基本制度和国家的管理体制决定了我国的土地资源配置,因此政府行为在其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就现实来看,农村土地问题的出现与政府在土地问题方面的管理不善也有关系。
由于长期缺乏科学的政绩观指引,各级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因而不计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