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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招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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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招考改革

作者:杨震

来源:《当代教育论坛》 2015年第2期

杨震

[摘要]文章分析了博士研究生招考改革的动因,介绍了近年来国内外申请一考核制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实践探索。认为从理论和国外大学的实践经验而言,采用申请一考核制招考博士研究生比传统的入学考试制更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同时提出建立健全博导招生权力的监督机制势在必行。

[关键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一考核制

[作者简介]杨震,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长沙410081)

我国博士研究生自1981年开始招生起,至今已有三十多年。随着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持续扩大,社会对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质疑和批评声日益高涨。要真正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把好招生录取关是第一重要条件。为此,许多一流高校对现有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进行改革探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博士研究生招考的申请一考核制。传统的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存在什么问题?什么样的体制机制才能解决好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问题?申请一考核制是否更有利于选拔出具有创新思维与潜质的人才,更有利于吸引优秀生源?探讨这些问题,一方面有利于正确认识现有的招考方式的利弊;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申请一考核制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其全面推广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

一、我国博士研究生招考现状

我国自1981年正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至今,共经历了初创发展期(1981-1990年)、积极发展期(1991-2000年)、快速发展期(2001-2011年)和改革创新期(2012年至今)四个阶段。

目前,我国文件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三类: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普通招考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包括外国语和业务课考试,业务课通常涵盖硕士期间1—2门基础课或者专业课。考试内容、方式以及时间由各个招生单位确定,通常放在春秋两季。初试过后上线考生进入复试。复试主要是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专业基础以及入学动机等。复试之后按各招生单位制定的招生方案进行录取。直接攻博是一种长学制的培养模式,是从本科应届毕业生中选取优秀学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录取方式。硕博连读是一种准长学制的培养模式,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考方式。

一、现有招考方式的利弊

上述三种招考方式,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这两种招考方式将硕士生与博士生两个培养阶段打通,选拔的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学科基础扎实、科研素质较强的在校本科学生。这样的选拔录取方式,有利于学生学术研究的连续性与深入性,有利于导师对学生的跟踪指导,从而降低博士生培养成本,提高博士培养质量。多年的实践证明这两种招考方式能非常有效地从在校学生中选拔出真正具有学术潜质的人才。

普通招考的招考对象是所有硕士应届毕业生、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及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这种招生方式是一种严格的选拔性考试,其优点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招考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其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拔尖创新人才导向与生源质量不高并存。近年来虽然教育部一再强调将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作为博士研究生招考的重中之重,但普通招考即传

统的“入学考试制”对本校本学科优秀生源的重视不够,导致优质生源的严重外流;二是传统的招考制度对外语的要求过高,导师招生自主权受限制,不利于某些专业的发展;三是应试性过强,导致学生为了考试死记硬背几本关系考试内容的书籍,而放弃广泛的知识背景和研究能力的准备;四是初试比重偏高,复试比重偏低,部分成绩好但科研能力差的考生通过普通招考往往无法甄别出来。“师生是具有德育主体地位的人”,要解决好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问题,首先要从体制机制上着手,改革现有的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方式,重新定位教育部主管部门、招生单位、学院系所以及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考中的责权利。

三、申请一考核制的理论探索

申请一考核制在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但一些细节问题,仍然在继续研究之中。我国的理论研究主要体现在对这一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探讨,这是改革初级阶段的必然要求与应答。

(一)国外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制的相关研究

国外对入学申请制的相关研究已细化到不同院系、不同学科领域、不同考察内容和指标。

资格审查环节,考生一般需提供研究生计划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个人履历和专家推荐书等。西方有学者就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否能预测考生未来的学术成就进行过相关研究。通过数学回归分析得出结论:学生的GRE成绩、本科生毕业院校的知名度与声誉、推荐教授或专家在同行中的学术地位等因素,可以一定程度地预见数学和经济学博士的学位取得情况,以及该生在以后的学术生涯中学术成就的产出情况。研究发现,学生在往常考试中的GRE成绩,也可以作为一个重要变量,预测学生的学术能力。一般而言,GRE成绩越高,学生的学位完成可能性越大。怛是,研究发现,通常招生委员会所强调的一些变量如研究能力标准测验分、本科毕业机构的声誉对学生的研究潜质似乎并不具有预示效果;相反,招生委员会往往会忽略一些对科研成就有显著影响的因素,如考生的年龄因素等等。就经验而言,年轻的考生比年长者更加具有研究潜能。不同学科对不同考察内容的重视程度也表现出了差异。几乎所有的专业都将考生的数学GRE成绩、在校期间的课程表现与学业成绩、教授或专家的推荐信等当成录取学生的首要条件,但不同的学科对考生的科研经历、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学位论文、工作经历、生活经验等因素的要求则表现出明显的不同。

对于复试环节,各国各学校采用的方式灵活多样。研究表明,考生在复试阶段表现出的读写能力、面试中的表现及导师的综合印象,是考生取得复试成绩的决定性因素。面试环节中考生表现出的情商与人际沟通能力也会显著地影响面试成绩。面试中招生委员会的主观评价显著预测考生的博士学业完成情况及以后的研究成果发表情况。

(二)国内博士研究生招考申请一考核制的相关研究

在我国,申请一考核制尚处于试点阶段,相关的理论研究较少。华东师范大学的牛梦虎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对我国设有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中的11门大学科的部分专任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然后采用统计分析等方法,试图了解不同高校、不同学科门类的博士生对当下研究生招考制度的态度与建议,通过研究,得出的结论归结为三个方面:其一,在我国影响入学申请一考核结果的重要因子是研究潜质,其次是生源类型、本硕毕业学校和推荐专家等;其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教师群体对申请一考核制持赞成态度的比例较其他群体高,具体到11大学科门类,理学和工学的教师对申请一考核制的态度最为迫切;其三,总体而言,理工科导师滥用招考权的概率较文科导师低,建议下放招考权力从理科开始,逐步渗透至文科。

四、申请一考核制的实践样态

根据国内外已有实践,申请一考核制比较成熟的模式是:在招考步骤上分为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对考生进行综合性复试或面试两个阶段;在组织形式上申请材料初审一般由院系专人负责,综合复试一般由导师组成的导师团队集体负责,招生单位的研究生主管部门则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发布招生公告、进行招考监督与考试组织、公布考试与录取结果、上报录取数据以及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等。但各个国家在实践操作中又各有不同的样态。

(一)西方国家博士研究生招考选拔程序

美国、加拿大、欧洲等西方国家的博士研究生招考大多采用申请一考核的方式,不设置统一的入学考试,院系学位委员会甚至导师全权掌握博士研究生的选拔和录取全过程。

美国博士研究生教育自19世纪中期起,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壮大,已成为世界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楷模。美国教育采取典型的分权制,高校招生管理的自主性非常高,政府一般通过拨款和立法来影响高校的招生和培养,招生人数取决于导师的研究项目和课题经费,同时考虑市场需求,院系招生委员会负责审查材料、面试及录取学生,研究生院主要做服务性工作,如招生宣传和咨询等。美国各大学要求考生提供的入学申请材料不完全相同,其中学生的GRE成绩、申请者的研究计划、学生在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专家推荐信等是最重要的因素。面试没有固定的形式,是确定博士生入学资格的重要环节。美国的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淘汰制,一般要经过两次淘汰,一是课程考试,有一定的淘汰率;二是博士资格考试。博士资格考试不同大学不尽相同,大体为研究计划、文献分析、课题申请报告等。

德国联邦教育与科学部只负责高等学校的一般事务,州政府拥有高等级教育的决策权和直接管理权。德国的博士生教育实行师徒制的“导师负责制”,导师负责博士研究生从招生到培养全过程的各项具体事务,德国没有设置专门的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一名教授只需有科研课题,并获得相关研究经费,就可以以招聘科研助理的名义来招聘博士生,被录取的博士生不需要学籍注册。一般而言,只有综合性大学的毕业生才具有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目前,成绩特别优异的高专毕业生也可申请,但人数很少,约占博士生总体规模的1%。

(二)我国博士研究生招考申请一考核制的实践样态

我国博士研究生招考申请一考核制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2003年,北京大学提出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由以考试为基础向以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与考核相结合过渡的构想。2007年,北京大学首次在招收外国留学研究生时采用申请一考核制。2011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心理系、分子医学研究所5个院系试行博士生招生申请一考核制。2007年,复旦大学医学院博士招生首次试行申请一考核制。2011年,复旦大学18个院系采用申请一考核制选拔全部或者部分博士研究生。2008年,上海交通大学博士招生首次试行申请一考核制。2011年,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工业工程系、机电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航空航天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6个院系试行博士生招生申请一考核制。此外,2012年以来,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开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等国内知名“985”工程高校均已在部分或者全部招生学科中试行博士生入学申请一考核制。

2013年教育部明确提出将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一考核机制作为国家考试招生改革总体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标志着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申请一考核制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

(三)我国博士研究生招考申请一考核制的操作程序

目前,我国正在试点的博士研究生招考申请一考核制的操作程序基本大同小异。总体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下达,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招生计划,最后上报教育部审批。研究生院的管理职能逐步弱化,其工作更倾向于服务性。招生对象与现有的普通招考一致,仍

基于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招考改革

基于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招考改革作者:杨震来源:《当代教育论坛》2015年第2期杨震[摘要]文章分析了博士研究生招考改革的动因,介绍了近年来国内外申请一考核制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实践探索。认为从理论和国外大学的实践经验而言,采用申请一考核制招考博士研究生比传统的入学考试制更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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