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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石油沥青检验报告
委托编号:
检验编号:
技术负责人:
校核人: 检验人:
工程名称 产 标 地 委托单位 使用部位 号 年 月曰 年 月曰 年 月曰 收样日期 检验日期 代表批量 样品来源 报告日期 委托人 检验性质 见证单位 见证人 检验依据 检 验 检验项目 针入度(25 C,100g、5s) 延度(5cm/min,15 软化点(环球法) 密 度 (15 C) 闪点 (COC) 沥青与粗集料的粘附等级 溶解度(三氯乙烯) 质量变化 计量 单位 标准要求 项 目 及 结 果 实测值 单项判定 1 2 3 平均值 0.1mm °C) cm C g/cm3 C 级 % % 耐老化性能残留针入度比 针入度比(25 C ) 延 度(5 C ) % % % 残留延度(10 C ) cm 检验 结论 检验单位(盖章) 备注 道路石油沥青检验试验样品送样注意事项
进行沥青性质常规检验的取样数量为:粘稠或固体沥青同种类、同标号、同生产厂家、 同进货状态的沥青,每 100t 为一个批量(不足 100t 也为一个批量),每次取样不少于 1.5kg; 液体沥青当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每 50t 为一批,用于城市其他等级道路时,每 100t 为 一批,每次取样不少于1L,沥青乳液不少于4L;改性沥青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也为一批), 每次取样不少于 1.5kg。
从贮油罐中取样, 用取样器按液面上、中、下位置各取规定数量的样品。对静态存取的沥 青,不得
仅从罐顶用小桶取样,也不能仅从罐底阀门流出少量沥青取样。
从槽车、罐车、沥青洒布车中取样,设有取样阀时,可旋开取样阀,待流出至少
4kg 或
4L 后再取样。仅有放料阀时,待放出全部沥青的一半时再取样。从顶盖处取样,可用取样器 从中部取样。
在装料或卸料过程中取样时,要按时间间隔均匀的取至少 3 个规定数量的样品,然后将 这些样品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样品作为试样。样品也可分别进行检验。
从沥青桶中取样,将沥青桶加热,使桶中沥青全部融化成流体后,按罐车取样方法取样。 每个样品的数量,以充分混合后能满足供检验用样品的规定数量要求为限。若沥青桶不便加 热熔化沥青时,亦可在桶高的中部将桶凿开,但样品应距桶壁 措施防止样品散落地面沾有尘土。
固体沥青取样从桶、 袋、箱装或散装整块中取样, 应在表面以下及容器侧面以内至少 5cm 处采取。如沥青是软塑的,则用一个干净的热工具切割取样。
沥青送样容器必须为金属筒 ,可加热。严禁使用泥筒、塑料桶。 样品标识必须填清楚工程名称、委托单位、 使用部位、生产厂家、代表批量、沥青标号、 委托检测项目等信息。
5cm 以上的内部凿取,并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