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高铁站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环境的影响,及时有效的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尽快恢复安全生产和正常工作秩序,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尽快恢复运输秩序,提高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站管内各部门。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成立车站特种设备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站长、站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副站长担任,成员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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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风科、技术科、客货科、人事科、教育科、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工会、派出所和各车间、中间站主要负责人担任。
车站特种设备应急领导小组职责:按照路局特种设备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启动和结束应急预案,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2 设立车站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路风科,由安全路风科科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与车站应急办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共同组织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
(2)研究事故预防、救援措施,制订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负责提出完善本预案的建议和意见。
(3)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
(4)跟踪各部门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并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指导、咨询。
(5)根据事故隐患或者事故发生情况,提出在全站范围内发布特种设备安全预警的建议。
(6)按照车站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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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做好对车站各部门应急预案制定工作的指导,审核应急预案或应急演练中的相关内容;负责指导相关预案演练工作。
3 事故预防预警 3.1 信息监测。
安全路风科负责与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联系机制;负责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包括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调查、统计、分析、总结和报告,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制定相应预防措施。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重要地区、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运输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3.2 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
车站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车站各级应急值班机构要本着准确、快捷的原则逐级报告;要按照先电话报,后书面报的程序。事故现场人员立即上报车站领导小组办公室,车站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上报局应急小组办公室,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所)。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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