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培训报名条件及流程
幼儿园园长资格证是园长上岗的唯一有效证书。目前,国家严把质量关要求所有园所园长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园长要有幼儿园科学管理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一、培训对象
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已获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学历可适当放宽到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三年相关工作经验的幼儿园中尚未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现任或拟任的幼儿园正、副园长或有学习需要的其他幼教工作者。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脱产培训与在岗自学、研修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形式。 三、培训安排 即日起即可报名 第一阶段:集中学习。
第二阶段:在岗自学、完成作业及论文。 第三阶段:基地幼儿园研修。
四、学习、考核及发证要求 班老师1--5--1--7--7--9--0--5--4--2--7 培训学员必须参加各阶段的学习活动。在集中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得缺勤。在岗自学期间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安排,完成指定书目的阅读,做好读书笔记,完成作业及论文,并参加考试。在实践活动期间要参加交流研讨、基地研修等活动,并撰写研修报告。学习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获得由自治区教育厅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培训学分。
五、收费及食宿安排
(一)培训费。
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交培训费2000元,培训费包含学员参加集中培训与基地研修的培训费用,不含培训研修期间的学员食宿费、交通费、教材费。教材学员自行购买。
(二)食宿自理。 六、报到所需材料
报到时,请将有本人亲笔签名的纸质报名表(有主管单位的需加盖主管单位公章)、本人大专以上毕业证书(中专学历的请提交毕业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交到班主任处,并交验毕业证原件。
七、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49号民族宫B座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