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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任务不同,为人民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也不同。当前,实践全心全意人民服务的宗旨,应当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事事以人民利益为重。
(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根本上反映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和宗旨,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唯物史观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区别。
第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理论创新的一致性。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进政党,它的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来源于唯物史观的科学指导。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主体,而且是推动社会变革和历史前进的根本力量。这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阐明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和正确的行动指南。
第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了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致性。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历史的,必须放到推动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中去考察,放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奋斗中去考察。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必须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
第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了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一致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需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实现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相统一的根本途径与根本保证。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力量。
第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了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的一致性。党的建设历来是与党所处的时代、环境、地位和任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给党的建设注入了新活力,又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课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肩负起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庄严使命,就必须立足于新的社会实践,在坚持以往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加强和改善自身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可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宗旨的必然反映和内在要求。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和行动准则。在革命、
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党始终坚持唯物史观,把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统一起来,把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统一起来,把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统一起来,充分展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特征。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要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才能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的观点,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把人民群众的实践要求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观点,正确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始终坚持领导就是服务的观点,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根本的工作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应贯穿于具体行动中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是表现在空洞的口号上,而是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中。
第一,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建功立业。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总结人民群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体现。只有坚持这条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才能真正造福人民。而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最根本利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功了,生产力水平提高了,综合国力增强了,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才会不断得到提高,人民群众才会满意。每个共产党员的思想和行动都必须统一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上来,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上来;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不移、积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因此,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从本职工作做起,从小事做起,才能把党的宗旨落实在行动中。
第二,党员和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杜绝腐败现象。在执政条件下,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核心问题就是要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一定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每一个领导干部首先要搞清楚,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一切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同资产阶级的政党相反,共产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我们党取得执政地位以后,是代表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掌权的。因此,一切
党员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而不是人民的主人。在此意义上,要真正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必须严惩腐败。在那些腐败分子看来,手中的权力是自己千辛万苦干出来的,他们把自己做的一些工作当作向党和人民伸手的资本,认为给人办事收取的回报是理所当然的事,他们信奉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于是把权力当作商品,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腐败分子虽然是少数,却是广大人民群众最不满意、最痛恨的,对落实党的根本宗旨的危害是最大的。
第三,必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集体、人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坚决反对任何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在市场经济和利益多样化的情况下,充分尊重每个党员、每个领导干部的个人利益是现实生活的必然要求。但是,我们应该坚决反对将个人利益放在人民群众整体利益之上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我们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永远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仅个人利益要服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而且任何局部利益也要服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在逐步实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处理好先富与后富、个人富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所有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支持和帮助群众富起来,正确处理个人、集体、人民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四,必须不断改进党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式,反对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各级领导干部,要特别关心那些工作和生活上暂时遇到困难的群众。只有把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切实做好了,我们才能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无往而不胜。如果思想方法、领导方法、工作方法不对头,不是从实际出发,深入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主观愿望再好,也是难以实现的,甚至事与愿违。在这一点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各种浮夸风,都是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障碍,是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背道而驰的。
(一)一切想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
时刻想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是党的宗旨的内在要求。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新的历史时期,要坚持把党建设成为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的先锋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我们的党在理论上更加成熟,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坚强,内部更加团结,同人民群众关系更加密切,成为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核心。这就要求每一个党员和党员干部想问题、办事情,一切都要从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切不可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就做,对自己无利的事情不做,对自己利大的事情积极去做,对自己利小的事情消极去做。衡量党员和党员干部是否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成为坚持宗旨的表率,要看他是不是一切想着人民,一切为着人民,要看他能不能做到凡是有利于人民的事就去做,凡是不利于人民的事坚决不做,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共产党员和党员干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同时,还要着力于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帮助人民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引导他们为实现自己的利益、争取和创造新生活而努力。一个有远见的党员干部,既是对人民负责的党员,又要脚踏实地,有远见卓识。当上级决策体现了群众的根本的、长远的利益,但同眼前利益有矛盾的时候,我们的党员和党员干部要努力寻找把群众长远利益同眼前利益结合的办法,积极耐心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