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0 可编辑可修改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63的有关规定。 说明:
(1)本表适用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2)表中“检查记录”栏填写现场实际情况,检查结论为“不符合”的项目必须填写。
(3)表中“结论”栏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分别填写“符合”、“不符合”或“无关”,不得空项。
(4)评价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增加检查项目,但不得删减检查项目。 (5)评价结论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所有检查项目的检查结论均为“符合”或“无关”。
检 查 结 论 汇 总 表
类别 单元 证明文件 安全管理 总图布置 工艺设施 电气装置 合 计 总 项 5 23 30 30 23 111 符 合 不 符 合 无关
1111
v1.0 可编辑可修改 附表1
加气站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防火距离表
序号 工艺设施 储气瓶组、1 脱硫脱水 装置 2 放散管口 储气井组、3 加气机、压缩机 说明:
(1)表中“站外建、构筑物方位”栏填写站外建、构筑物所处位置相对与加气站的方位,如东、东南、西南。
(2)表中“站外建、构筑物类别”栏填写站外建、构筑物按照GB50156表4.0.7“项目”一栏划分的类别,如重要公共建筑物、一级保护物。
(3)加气站周围所有属于GB50156表4.0.7“项目”一栏规定范围内的站外建、构筑物均应填入本表。
站外建、构筑物 名称 方位 类别 防火距离 规范要求 实际距离 附表2
消 防 器 材 配 置 情 况 表
序号 地点 消防器材名称 1212
消防器材数量 v1.0 可编辑可修改 规范要求 1 2 3 实际数量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