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档案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的
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档案资源建设,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XX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琼软院〔2010〕50号)等要求,现就2024年档案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24-2024学年度或2024年期间,学院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建、设备、财会、外事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请参照《XX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各部门档案征集范围》(附件2)和学院制度汇编中的《XX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党群类、行政类等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制度》(琼软院〔2007〕96号)(网址: ******/news-show-2523.html)相关内容。
2.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相应的声像、电子等文件材料(如照片、光盘等)。各类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应随纸质文件材料一同归档。
3.各部门获得的校外获奖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省厅级以上)及校际交流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按要求整理归档。
4.往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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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归档要求
1.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或由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与立卷工作。兼职档案员要保证归档文件材料收集完整齐全,并按时移交学院综合档案室。
2.兼职档案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件检查,不要缺项、漏项,不要把属于一个内容的档案材料分割开或遗漏,并按要求填写目录。
3.归档的声像档案须按照电子照片存档要求编辑,内容包括:人物、事由(事件)、时间、地点及文件目录等。
4.归档文件整理具体操作要求请参照《国家档案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网址:******/news-show-2512.html)。
三、档案移交 1.归档验收
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当面检查,按立卷归档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归档部门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2.移交手续
归档部门移交档案材料时必须填写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详见附件1(下载网址:******/news-show-2534.html),登记表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备查。
四、移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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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部门及按年度归档的部门请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档案移交工作。
2.各教学单位和应按学年度归档的部门请于2024年3月底前移交上一学年度的归档材料。
3.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
其它档案的归档时间请按《XX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琼软院〔2010〕50号)执行。
五、严肃工作纪律
1.对在移交工作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档案损毁、丢失的部门或个人,学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追究部门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对不按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的部门或个人,学院将通报批评。
3.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通知内容及业务规范要求,对本部门档案进行搜集整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及移交工作。
移交地点:综合档案室(综合楼1001室),联系电话:********。
附件:1.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
2.各部门档案征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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