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
关于办理计划生育各项相关手续的条件和程序的说明
一、办理生育证
1、凡本校育龄妇女(户口在本校)申请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且在怀孕三个月内的,准予办理生育证。
2、申请人首先在所在单位或部门开据婚姻状况证明信,持此信到工会工会女工委填写婚姻状况证明表。
3、申请人持婚姻状况证明表,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合影二寸照片一张,到光明西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
4、婴儿出生当月,必须通知学校工会女工委,并由工会工会女工委向上级计生部门月报。
二、办理独生子女证
1、办理独生子女证,必须符合X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等文件的相关条款。
2、由女方向我校工会工会女工委提出申请,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由男女双方单位盖章,同时准备4张夫妻合影照片(二寸),然后到X街道办事处办理。
3、将X街道办事处批准后的申请登记表一份交回本校工会女工委备案,凭此发放独生子女费,即办当月即发,迟延办理者,迟延期间不予补发。
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退(离)时一次性奖励
1、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退(离)休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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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工会女工委调查核实无误,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学校计生办办理有关奖励手续。
2、申请人必须出具五证即: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退(离)休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出具本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的婚姻状况证明。
3、有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收养证》及收养手续。属再婚家庭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和重组家庭后的婚育状况证明。
4、凡独生子女证丢失需补办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工会女工委调查审核无误后,由本人到X街道办事处批准并补发。
四、单独两孩办理步骤
1、携带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已生育子女户口、第一个子女生育证、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有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原件;如独生子女非我校职工需加带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证明到校工会计生委员处提出二胎申请,校工会计生委员负责将申请人信息公示十天。
2、公示无异议后,校工会计生委员负责开具婚育证明。
3、携带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已生育子女户口、第一个子女生育证、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校工会婚育证明和公示单,均需原件到校工会X室开具婚育状况证明信、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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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4、携带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已生育子女户口、第一个子女生育证原件;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证明;《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两份;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婚育证明信、夫妻小二寸合影一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二胎申请。
校工会 X年X月X日
申请补办独生子女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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