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部内燃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燃设备的管理、维护、检修,实现内燃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制度化、规范化,消除设备隐患,提高设备维护管理水平,实现内燃设备安全、低耗、高效。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运营部生产岗位、专业管理及维护检修单位。
第三条 本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分级管理,储运作业区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燃设备管理职责
第四条 操作岗位职责:
1、负责本岗位设备的日常三检、交接班工作。对车辆外观、发动机外表等部位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填写本岗位《内燃设备运行记录》(附件1),要求按时填写,记录齐全整洁。
2、设备日常维护司机以检查、调整(补给)、紧固为主,对设备各部润滑油(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查补给。
3、对设备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以及各部运转状态进行检视、确保行车安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停用并进行汇报,负责本岗位附属工具、设备、设施,保证齐全。
第五条 班组长职责:
1、负责设备的日常三检、交接班、运行工作。
2、组织内燃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工作,依据设备状况提出设备检修、改造计划,负责对设备维护、保养、检修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3、负责维护保养、零修所用备品备件的领用及管理工作。 4、负责岗位操作技能教育及培训,对岗位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操作规范行为落实考核。
5、监督班组设备员做好设备巡检、维护工作。 第六条 维护单位职责:
1、依据设备保养、检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修。 2、完成内燃设备日常零修项目处理及例行巡检工作,每年4月、10月完成换季设备维护保养例行工作。
3、对所负责的内燃设备故障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及考核建议。
第七条 点检管理职责:
1、负责编写月检修计划和设备保养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负责,负责内燃设备检修项目统计及预算的项量审核。
2、负责内燃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对岗位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内燃设备操作、使用、维护问题提出整改及考核意见,对内燃设备缺陷安排计划检修。
3、协调维护、检修单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对维护、保养、检修过程进行检查、验收。负责设备检修全过程控制,包括设备检修计划、项目的上报。组织本区域检修项目的施工准备,检修过程协调、质量控制,设备试车和验收管理。负责对设备事故组织进行分析。
4、对设备维护保养基础工作进行汇总建档,负责对维护单位日常管理工作,按月提出班组、维护单位考核意见。
5、负责上报、审核内燃设备备件,并负责监督、审核备品备件领用情况,对不合理的备件消耗进行分析,并落实考核。
6、负责区域设备运行情况的反馈,完好率统计上报。负责新购置设备的验收工作,清点随机工具资料,工具办理入库手
续,并对资料进行归档。
第八条 设备管理职责:
1、对设备保养、检修计划进行统筹安排,理顺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流程。对设备维护、保养、检修过程进行审查、抽查、验收。
2、负责内燃设备备件计划上报、审核、领用、消耗流程的管理,并对流程进行检查,对不合理的消耗组织进行分析,并落实考核。
3、对设备维护保养基础工作、三检制、设备运行检查,负责检查维护单位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对设备事故进行分析。
第三章 设备维护保养流程
第九条 点检员依据设备运行状况,每月制定本区域设备保养计划,填写《内燃设备检修委托单》下发到维护单位执行。每年4月、10月根据季节变化对设备进行换季保养,组织班组人员配合维护单位换季保养。点检员按月对班组的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进行汇总整理、建档。
第十条 点检员填写《内燃设备保养卡》下发维护单位,维护单位根据维护计划,领用备品备件,协调设备进厂维护保养,按《内燃设备维护项目、内容及要求》(附件3)和《内燃设备维护保养标准》(附件4)的内容逐项维护检修,同时填写《内燃设备保养卡》(附件5)。班组设备员配合维护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并对维护保养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点检员对设备维护保养进行现场组织,班组、点检在《车辆进出厂检修记录》中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 维护单位完成设备的维护保养作业,向设备所在区域点检提出检验申请,由点检员对维护保养项目进行检验,检
(附件6)。
验合格后点检员、班组设备员、维护人员在维护保养卡上进行签字验收,检验存在异议由点检协调,验收不合格维护单位进行返工处理。
第十二条 《设备维护保养卡》由维护单位进行填写内容,点检员、维护单位签字,点检员按车号整理,以备查验。班组、点检在《车辆进出厂检修记录》按要求进行填写相关项目及备品备件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所需备品备件班组按《备品备件领用管理规定》流程进行领用。
第十三条 维护保养设备完工验收后,双方进行设备交接。因维护单位保养质量出现返工,由点检员进行确认,按月对维护单位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四条 车辆完好率:即设备完好率,是指每天设备完好台时总和与设备总台时之间的比率,以24小时为一统计周期,统计数据时间为每天16:00,按班组进行统计。
设备完好率=(Σ设备完好台时/Σ设备日历总台时)×100% 设备完好台时:指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的机台时间总和。统计范围:按例行保养、零修、返修、待修。计划检修、停用、封存设备不在统计范围内。
设备日历总台时:指运行设备日历台时总和。停用、封存设备不在统计范围内。
通过设备完好率的考核,准确反映设备运行、保养、检修、返修、待修情况,判断车辆运行效率。
第十五条 设备运行日报:由点检员对设备维护、保养、零修、检修情况统计,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运营部调度。
第四章 设备零修、返修流程
第十六条 零修:指车辆设备日常运行中发生的故障需及时现场处理或返厂修理的项目。零修备品备件由点检确认,维护单
位领用。
返修:指设备、总成机件大、中修后在约定的质保期内发生的零修项目。返修备品备件由点检确认,除易损易耗备品备件由运营部担供,其它备品备件由返修单位提供。
待修:指设备发生故障因无备件或检修条件不具备而发生的停机现象。
第十七条 生产现场设备发生零修、返修,由岗位操作人员汇报当班班长,由班组通知点检员或维护单位,设备员、点检员通知维护单位进行处理。一般设备零修问题由设备员通知维护单位处理,返修及设备疑难故障通知点检员,由点检员组织维护单位处理。在中夜班由当班班组长通知调度,由调度通知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点检员现场巡检发现设备故障,直接通知维护单位人员进行处理。节假日期间由当班班长或点检值班人员负责组织处理。
第十九条 零修、返修由岗位操作人员或点检员进行验收,同时操作人员在《内燃设备运行记录》进行零修项目登记。
第五章 设备检修流程
第二十条 运营部需实施检修项目由班组与点检沟通,由点检员形成电子版文档,经运营部例会讨论通过,由点检员填写《运营部检修项目申请单》经专业、作业长、部长审批同意,方可进行项目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设备检修(总成机件)经批准的检修项目由点检人员安排检修单位组织检修,车辆交接时填写《内燃设备检修委托单》(委托单点检、检修单位、设备员各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