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24〕17号),《**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估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与各相关科室处方医师签订责任书。
1.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主任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副主任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具体责任人。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各处方医师综合目标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
2.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抗菌药物分级目录,限定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3.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 以下;I 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 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 小时。
4.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每个月组织处方点评,重点抽查临床科室以及I 类切口手术治疗病例;每名医师不少于100 份处方,点评结果月底报医务科。医务科根据点评结果,对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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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予以相应经济处罚。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 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处方权。
5、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中心将对各处方医师抗菌药物使用量进行排序,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对处方医师实行诫勉谈话。对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临床医师,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务科、各临床医师各存一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章) 处方医师: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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