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牧场建设推进休闲渔业发展的
意见
【法规类别】海洋运输
【发文字号】威政发[2017]9号 【发布部门】威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16 【实施日期】2017.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牧场建设推进休闲渔业发展的意见
(威政发〔2017〕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海洋牧场建设,推动休闲渔业提质增效,促进渔业转型升级和全域旅游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蓝色经济区建设、海洋经济强市和全域旅游战略为引领,以海洋渔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以海洋牧场示范区和休闲渔业全产业链建设为重点,促进海洋渔业绿色化、集约 1 / 3
化、科技化、持续化发展,培育海洋渔业和旅游经济重要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规范发展。坚持高起点定位,加强规划引导,将海洋牧场建设和休闲渔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等相衔接,与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十三五”海洋与渔业发展规划等相适应,规范有序建设,推动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
2.海陆统筹,一体发展。坚持产业、项目、基础设施海陆一体化布局、一体化建设,以海洋牧场建设带动休闲渔业发展,以休闲渔业发展促进海洋牧场建设,形成有机结合、无缝衔接、相互补充的良好格局,加快渔业增长方式由猎捕型向农牧型、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3.多方联动,创新发展。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充分调动龙头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投入,优化投入产出机制,确保项目建设的完整性及连续性。
4.彰显特色,多元发展。海洋牧场建设坚持以“增殖放流+人工鱼礁+藻场移植+智能网箱”为主要内容,重点突出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在示范区建设基础上,逐步扩大海洋牧场范围和规模。休闲渔业坚持因地制宜,内融外联,依托渔业生产、渔民生活和渔区风情,推进休闲渔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拓展渔业发展新领域。
5.优化制度,协调发展。坚持生态立市、环保优先,把质量安全作为生命线,全链条建机制、创标准、抓质量、重追溯,加强生产运营、生态环境、产品质量和食品卫生等监督管理,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全服务链建设能力,保障从业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提升。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建成8处以上区域代表性强、公益性功能突出的国家级 2 / 3
海洋牧场示范区,海洋牧场特色化、标准化、可视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建成30处
以上集休闲、垂钓、体验、观光、美食、科普等于一体的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打造10处以上特色鲜明的渔业特色小镇,培育1至2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休闲渔业品牌赛事,休闲渔业年游客量超过1000万人次,休闲渔业消费额占全市旅游消费总额的20%以上,基本形成生态良好、生产发展、设施完备、产品优质、服务完善、效益显著的发展格局。
二、加快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
(一)加强分类指导,突出特色优势。在双岛湾、威海湾、阴山湾、龙眼湾、俚岛湾、桑沟湾、靖海湾、天海湾、五垒岛湾和白沙湾等适宜区域,建设一批游钓型、投礁型、底播型、装备型、田园型等特色鲜明的海洋牧场示范区。游钓型海洋牧场以休闲海钓为核心特色,坚持投放生态礁、放流恋礁鱼、规范海钓船、美化海岸线、搞好系统服务等相配套,注重打造全产业链、全服务链;投礁型海洋牧场以尊重自然法则、投放人工鱼礁、改良海洋生态环境为核心特色,把维护海洋生态、修复生物资源作为主要方向,形成有利于海洋生物繁衍生长的天然渔场;底播型海洋牧场以底层贝类和底栖海珍品的增殖为核心特色,实现海域滩涂牧场化发展;装备型海洋牧场以运用现代技术装备、开展离岸自然养殖为核心特色,实现养殖生产自动化、高效化;田园型海洋牧场以立体、生态、循环养殖为核心特色,实现鱼、虾、贝、藻、参多营养层级科学增养殖。依托海洋牧场建设,设立专项经费,加大品牌推介力度,提高“威海刺参”“荣成海带”“乳山牡蛎”等地域品牌知名度。(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财政局、工商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以下工作均需各区市政府〔管委〕,不再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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