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限上批零住餐业企业核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
于我区限上贸易统计专业核查工作方案。 一、核查范围
2011年一季度入库上报的全部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和住宿餐饮企业(含非同业产业活动单位和限额以上个体户);核查数据主要是一季度上报的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的销售额(营业额)、零售额、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 二、核查内容
(一)上报单位是否存在,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及企业类型(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等基本信息与字典库和名录库是否一致。
(二)上报单位主营业务和行业划分是否准确,是否确属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或非同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是否与其他专业存在重复上报的问题。
(三)企业报出的数据是否与区统计局收到的数据一致。 (四)企业销售额(营业额)、主营业务收入等主要指标与该企业上报税务部门资料及企业统计台帐、企业相关凭证是否相符,法人单位数据中是否剔除了非同业产业活动单位数据。 (五)零售额、批发额划分是否准确,零售额指标填报是否准确。
(六)检查销售额(营业额)、零售额上年同期数填报是否
准确。
三、核查工作时间安排
5月6日至10日,我局将组织力量分街道、园区对所有贸易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限上批零住餐业企业现场核查时间安排 时间 上午 5.6 下午 全5.9 天 上午 5.10 下午 上5.11 午 乡镇街道及园区 小河、和睦、大关、拱宸桥 米市、湖墅 上塘 康桥、 祥符 园区、半山 备注 区政府3号楼2楼第七会议室 会议室由米市巷安排 会议室由上塘安排 会议室由康桥安排 会议室由祥符安排 区政府3号楼2楼第七会议室 四、企业检查需当场所提供资料如下:
(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统计台帐
(四)、2011年1-3月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五)、2011年1-3月利润表复印件 (六)、2011年1-3月增值税税单
(七)、企业若发现企业帐面数据与上报统计报表数据有不符的请准备好为什么不符的文字说明。以上收取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有关事项说明
1、请各街道、园区统一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现场检查,要求各企业统计人员参加。
2、对未参加现场核查的单位或参加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需提供印证材料的以街道、园区为单位,统一收齐后于5月13日前送我局核算法制科。逾期不送的,视人生未参加核查。
3、对未参加核查的单位,我局将对街道、园区通报,并在年度统计工作目标管理中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