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在招标人校园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投标人。
7.2 投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7.1规定的时间。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提交的询问通知,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8.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并在招标人校园网上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8.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人。 9. 勘察现场:
9.1 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0.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11.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1.1投标函;
11.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1.1.3 开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用于唱标)。 11.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方案
11.2.1有可行的养护方案:绿化养护技术方案结合季节变化,考虑各类园林植物特性,养护计划周密,措施有效,如养护方案及措施、病虫害防治方案等。
11.2.2人员配备到位,组织结构科学,人员培训方案等:绿化养护项目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养护管理工作。包括各专业工种人员的配备以及劳动力安排、人员培训等。
11.2.3企业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绿地养护管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有可操作性。包括养护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措施等。
11.2.4服务承诺:对服务达到的质量标准、拟采取的措施作出承诺,包括对绿化养护及承包区内环境设施的维护管理,还有绿地卫生保洁等。
11.2.5 投标报价测算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测算科学,依据充分,有详细的价格组成明细表。 11.2.6配合学校重大活动服务承诺:承诺保证根据招标人要求,随时配合学校重大活动安排,保证达到迎接来宾标准。
注:投标书二(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价格。 11.3 投标书三(商务标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等): 11.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3.2投标单位情况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3.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须提供原件核对; 11.3.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须提供原件核对; 11.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3.6投标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1.3.7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须提供原件核对;
11.3.8投标人近3年(2007年7月1日到目前)来承担过5000平方米或以上公共绿地承包养护管理的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原件);
11.3.9投标人派驻现场项目负责人的从业资格证书; 11.3.10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1.3.1—11.3.9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11.4 投标文件由11.1、11.2、11.3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 1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2.1投标人应根据所投标段,每一标段单独制作一套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可只提供一份)。
12.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书一(报价部分)一份正本,投标书二(技术部分)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一份正本。正本包括投标人填写的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和资料,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二文件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技术标为暗标。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 12.3投标书二(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技术标一律采用A4纸,白纸黑字,文字字体为宋体四号,技术标内容中不得出现任何公司的名称、地址、人员姓名、相关业绩等能反映投标企业的提示性内容,也不得盖章签字,否则按废标处理。
12.4投标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清楚地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签署,并将授权书附在其中。
12.5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应有其他版本,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签。
12.6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3.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3.1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中的工程量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另外绿地内现有自动喷灌设施由招标人一次性完好地交给中标单位管理,做好维护工作,承包期内一切维修、更换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括在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每年每平方米养护费不得高于2.4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13.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13.3 每一个标段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13.4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13.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 投标保证金
14.1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4.2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现金解缴或银行转账等方式。 14.3投标保证金也可直接以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的形式交付招标人。
14.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由招标人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予以退还(无息)。 14.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5.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4.5.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4.5.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自开标日起45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对所投标段编制投标书一(报价部分)一份正本,投标书二(技术部分)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分),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一份正本。如两个标段全投,投标书三可合用一份。
16.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下列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以复印。 16.2.1投标函; 16.2.2授权委托书;
16.2.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16.2.4投标报价表
16.2.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1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E.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7.1.1投标人应分标段单独制作和密封投标文件。
17.1.2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密封袋内装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正本,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所投标段的标段号,并注明“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字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7.1.3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密封袋内装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所投标段的标段号,并注明“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字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7.1.4 资格证明文件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及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7.2.5将每一标段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一密封袋、投标书二密封袋、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袋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如合同原件、证书等)包装密封完好于一个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所投标段的标段号,并写明投标人详细地址、邮编并注明“投标文件”字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
17.2.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17.3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17.4投标文件中报价部分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两个标段都投的投标人的资格证明部分的正本只须一份。
17.5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封面上请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如发现技术标的内容有相互不一致的
地方,作废标处理。 18. 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规定的投标地点。
18.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8.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8.4在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每一标段少于三份,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的相应标段招标失败。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投标人的原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 19.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9.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人。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9.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F. 开标和评标 20. 开标
20.1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盐城师范学院物资招标办公室主持,招标人项目承办部门、监察部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0.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0.3开标时由所有投标人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 20.4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人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0.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1.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1.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织; 21.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1.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1.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1.2.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