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5个方面;1、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方面的有关标准。2、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瓦斯治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3、煤矿有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4、应急救援知识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5、班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
4、第四季度重点要做好职工专业知识更新和学历提升培训工作。
9—12月份,各矿培训中心要在2013年、2014年专业素质和学历提升的基础上,对员工专业素质和学历情况进一步摸底,一是要为员工日常学习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和物质支持。二是要主动联系教育主管部门和煤炭类院校,采取“请进来”和“送出去”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继续抓好2015年度专业知识更新培训和学历提升工作。“请进来”是指聘请专家、教授来矿有针对性的培训、授课,解决生产实际工作中某一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或者采取边工作边学习的函授方式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和巩固提高,“送出去”是指通过与煤炭类院校和大型先进矿井联系,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进行脱产培训和实地参观学习以及挂职锻炼。通过“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进一步更新员工的基础专业知识水平,提升其实践作业技能。 四、培训形式
要坚持安全教育和学习系统知识相结合,利用图文并茂等直观方法开展多种形式和切合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利用电教、实验、课堂讲授、现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全员安全培训以及特殊工种的新培、复训要采取脱产形式进行,其他人员培训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脱产、半脱产、安全活动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培训。 五、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生产安全的必要措施。各单位、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切实加大安全投入,真正把培训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组织搞好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
(二)做好计划,应培尽培。为规范煤矿用工、培训制度, 今年我公司新录用的工人必须由培训中心统一培训、统一劳动合同和保险、统一管理。培训中心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凡没有经过培训中心备案而自行录用的工人一律不准上岗。各矿培训中心由安监科牵头,对新工人岗前培训及全员轮训,并按照计划积极选送学员参加由各级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训。要抓好节后复产前的全员培训工作,对新录用员工必须做到应培尽培,未经培训一律不准下井作业。
(三)保证时间,注重质量。安全培训工作必须保证培训时间,对新工人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对井下作业人员轮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个工作日)。并要在培训机构培训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我矿、队、班组的四级安全培训,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掘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使全体员工熟练掌握各自岗位的应知应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我矿的巷道布置、采掘工艺,熟悉自救、互救知识及应急避灾路线。培训中心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天90学时,复训时间不得少于7天42学时。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天90学时,
复训时间不得少于7天42学时。要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培训任务按需施教,因材施教,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完善培训网络。要通过制度创新、教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四)坚持标准,严格考核。培训中心要坚持培训标准,采取得力措施,精心安排教学计划,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合理调配教学资源,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教学秩序,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培训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各类人员安全培训大纲组织培训。
(五)强化监督,加强管理。要切实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的督促、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安全培训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年度培训计划的圆满完成。要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培训人员的组织落实工作,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对存在新工人未经培训下井、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要将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和安全资格证持证情况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做到把安全培训工作与专项整治、检查、考核和安全事故查处结合起来,相互促进,从而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生产。
附表1:XX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表 附表2:XX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表
附表3:XX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表
附件1、XX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表
培训机构名称:XX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培训 期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培训 地点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合计
所属煤矿培训人数 培训工种 培训类型 XX 煤矿 3月2日--3月16日 3月17日--3月31日 4月7日--4月21日 5月7日--5月21日 6月1日--6月15日 6月16日--6月30日 7月1日--7月15日 7月16日--7月30日 8月3日--8月17日 8月18日--9月1日 9月2日--9月16日 10月8日--11月16日 安全监测监控工 安全检查工 瓦斯检查工 井下爆破工 井下电钳工 井下电钳工 提升操作工 培(复)训 培(复)训 培(复)训 培(复)训 培(复)训 培(复)训 培(复)训 10 11 19 21 8 7 6 10 6 13 6 42 159 XX 煤矿 13 7 7 6 3 4 3 6 12 6 6 7 8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3 18 26 27 11 11 9 16 18 19 12 49 239 煤矿 煤矿 煤矿 合计 培训时间 采煤(掘进)操作工 培(复)训 瓦斯抽采工 探放水工 防突工 班组长 培(复)训 培(复)训 培(复)训 培(复)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