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非住宅房屋拆迁的经营损失补偿标准
经营类型 自营门面 经营损失补偿标准 平均年纳税额+营业面积×153元/ ㎡ 备 注 自营家庭作坊 平均年纳税额+作坊生产面积×136元/ ㎡ 后一部分的补偿费的房屋出租作门面 平均年纳税额+营业面积×136元/ ㎡ 30%由房屋所有人支付给租赁户 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0房屋出租作仓储、办公等用房 平均年纳税额+出租面积×68元/ ㎡ 元,后一部分的补偿费的25%由房屋所有人支付给租赁户 说明:
1、营业面积系指门面直接用于经营的实际净建筑面积,不含配套辅助面积(如厕所、楼梯间等)。
2、作坊生产面积系指直接于用生产的实际净建筑面积,不含配套的辅助面积(如厕所、楼梯间等)。
3、出租面积系指直接的出租面积,即协议(合同)面积,不含为其提供居住方便而使用的面积(如公用厕所、楼梯、走廓、过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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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搬家费、过渡费补偿标准
1、住宅房屋的搬家费、过渡费补偿标准
类 别 搬家费 补偿标准 340元/户 备 注 三人以上户每增加一人,增加85元 过渡费 255元〃月/户 三人以上户每增加一人,增加85元
2、非住宅房屋的搬家费补偿标准
类 别 补偿标准 搬家费 5.1元/m2 备 注 按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杂、棚面积除外) 注:营业、生产性用户支付搬家费,不支付过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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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征地房屋拆迁的其他设施的补偿标准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名 称 保坎(方整石) 单 位 m3 补偿单价(元) 204 150 180 50 35 30 30 30 50 40 30 20 300 120 120 1500 80 500 90 600 50 80 200 150 备 注 无水泥座浆沟缝的减50元/ m3 无水泥座浆沟缝的减50/ m3 按现行建筑定额造价的50%-70%补偿 以深度8m为单位,每超1米增加150元 分体机 保坎(片杂石、鱼头石) m3 保坎(砖) 大地板砖 小地板砖 面砖 水磨石 马赛克 24眠墙 24斗墙 18墙 土砖墙 水泥坪 砖石水渠 水池 水井(¢1.8以上) 水井(¢1.8以下) 固定灶台 无油烟灶 简易防盗门 高档防盗门 普通防盗门 不锈钢防盗门 空调移机(立) 热水器移装 m3 m2 m m2 m2 m2 m2 m m2 m2 m3 m3 m 口 口 组 套 m 扇 m2 m2 台 台 2322—8—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墙体内木衣柜 水泥电杆(8m以上) 水泥电杆(8m) 水泥电杆(5m以上) 铝合金卷闸门 铝合金门窗 沼气池 宽带网移装 有线电视 电话 天窖 横窖 水泥台 砖砌谷仓 木制谷仓 柴油机座 m 根 根 根 m2 m 口 台 户 台 口 口 个 个 个 座 22100 800 400 200 80 70 2200 200 200 100 350 200 150 260 150 150 含配件 含配件 含配件 大型专业养殖场的沼气池另行测算
说明:
1、凡属非固定性生产或生活的炉灶、装配或水池、非固定猪(牛)槽、活动水泥板、谷仓等均不予补偿。
2、房屋的屋檐滴水明沟、进屋的踏步、上楼的内外楼梯、楼梯扶手、挑阳台的栏杆、屋顶天沟等均为房屋的必要配套设施,已包括在房屋的补偿单价中,不再另行补偿。
3、未列入项目,原则上按现行建筑定额直接费的50%-70%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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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迁坟补偿标准
类 别 土筑坟 补偿标准 1020元/座 备注 迁坟必须在公告限期内自迁自葬,逾期按无主坟砖坟、石坟 1700元/座 处理,不予补偿。 附件9
分散安置水、电、路超深基础等补偿标准
单位:元/户〃证 名 称 水 源 电 源 道 路 超深基础 场地平整 补偿金额 2890 1785 510 5100 4420 备 注 系一次性包干补偿 系一次性包干补偿 系一次性包干补偿 系一次性包干补偿 系一次性包干补偿
说明:
1、水、电一次性包干补偿的对象为被拆迁户的房屋具备水、电设备的,房屋无或缺的则不补偿,或只补偿具备的项目。
2、超深基础的补偿系指重建地基到正负零的补偿。 3、报建报批相关费用据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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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房屋室内外几个缺项核减系数标准
序 号 1 2 3 项 目 无内墙粉刷 无门窗 无水泥地面 单 位 % % % 核减比例 3 3 1.5 备 注
主题词:公路 征地 拆迁安置补偿△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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