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专业工程师取得的人和电子文件,光盘均应将原文件交给资料管理员整理和保管,如专业人员有需要,可以复制,但不应取得原件。否则由于没有遵守以上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 外出登记制度
1. 部门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应提前到资料管理员处填写“外出登记表”。
2. 部门员工因私外出或不能上班,应提前到资料管理员处填写“请假单”并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如果来不及,应电话事先通知经理征得同意后,事后补办“请假单”。
关联产品工程资料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资料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解决资料传递环节不顺,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资料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工程文件、资料接收
1. 工程文件接收以书面和电子版文件,两种接收方式都是有效的,由产品主管负责统一接收。
2. 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关联方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转交技术产品主管负责接收。
3. 产品主管人员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对技术文件要进行存档管理,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二.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1.分发关联产品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技术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2 . 根据接到的工联单对产品进行设计,下发产品技术图纸,根据文件规定入库分发相关部门,做好分发签字手续。
3. 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4. 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接收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技术资料室,技术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5. 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文件分发规定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