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水利局关于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陆川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2024)
你公司《关于(报批稿)报批的函》收悉。
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陆川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代码:2017-450922-57-02-014191)位于玉林市福绵区、陆川县境内,为新建建设类项目。管道走向为由西向东,全长27km,其中福绵区境内长度为18km,陆川县境内长度为9km。建设内容主要是:敷设输气管道总长27.0km(设计输量0.84108Nm3/a,设计压力4.0MPa,管径D273mm),沿线新建站场1座,新建阀室1座,分别为陆川分输站和大路塘阀室,站场等级为5级。新建施工便道约5.1km。工程总占地面积为34.40hm2,其中永久占地1.20hm2,临时占地33.20hm2。工程总挖方量11.21万m3(其中表土剥离3.99万m3),总填方量11.21万m3(其中表土回覆3.99万m3),无弃渣,总投资11657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7577万元),总工期为12个月。
玉林市水土保持监测站组织专家对《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陆川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提出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4.40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一级标准及以此拟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66.22万元(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82.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7.84万元(其中陆川县12.82万元、福绵区25.02 万元)。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对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
(三)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玉林市、福绵区和陆川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玉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每年3月底前向玉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附件:玉林市水利局关于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陆川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玉水水保函﹝2024﹞31号).pdf
玉林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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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水利局关于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陆川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