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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井提升防过卷(过放)缓冲托罐装置技术研讨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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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井提升防过卷(过放)缓冲托罐装置技术研讨会

会 议 纪 要

立井提升防过卷缓冲托罐装置(以下简称防过卷装置)、立井提升防过放装置(以下简称防过放装置)是重要的煤矿安全产品,但目前尚无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规范这两种产品的安全标志管理,安标国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产品技术审查准则与抽样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于2008年6月起通过网络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收到有效反馈信息近20条。鉴于反馈信息中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差异较大,2009年1月11日,安标国家中心在江苏省徐州市组织召开了立井防过卷(过放)缓冲托罐装置安全标志管理技术研讨会,来自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设计研究院、煤矿用户、产品制造企业等17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名单见附件。

会议就防过卷装置、防过放装置申办安全标志的基本要求、技术审查、产品检验、证书发放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而深入的讨论,在产品应明确的基本参数、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对产品使用说明书、图纸、主要受控零部件的要求等方面形成广泛共识。会议形成的主要意见如下: 一、申请安全标志的基本要求

生产防过卷、防过放装置的单位,申请两种产品安全标志时,应满足以下基

本条件:

1.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万元;

2.具有矿山提升运输专业或机械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产品设计、制造工作不少于5年的技术人员3名以上;

3.具有所申请产品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计算书; 4.具备所申请产品的出厂检验能力及出厂检验条件。 具体申办时,注意以下基本问题:

1.由于防过卷装置、防过放装置的组成特点不完全相同,申办安全标志时应分别申办;

2.已经形成系列产品的,应形成产品主参数系列型谱,按系列产品的相关要求申办安全标志。

二、对产品的基本技术要求 (一)产品名称型号及适用范围

产品名称:立井提升防过卷缓冲托罐装置;立井提升防过放装置。 产品型号:主特征字母不超过3个;主参数包括最大制动力、最大适用速度、最大终端载荷。

产品适用范围:立井提升的主、副井。 (二)产品功能要求

1.防过卷装置应具有缓冲托罐功能。因防过卷与实施托罐分属不同的缓冲过程,应对防过卷制动力、托罐力分别计算和考核。托罐装置必须能够将撞击防撞梁后再下落的容器或配重托住,并保证其下落的距离不超过0.5m。

2.防过卷装置、防过放装置的制动力应为可调变力,提交的技术文件中应

附制动力随缓冲距离变化的特性曲线。

3.防过卷装置、防过放装置均应具有故障快速解锁、防腐、防尘和抗连续过卷能力。提交的技术文件中应说明防腐、防尘技术要求和抗连续过卷的最少次数,并明确最少次数的确定依据及检验判定方法。 (三)装置主要零部件与规格尺寸

1.组成装置的主要零部件,包括其名称、型号、规格、材质等应明确、具体,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零部件应明确其管理要求。已形成系列型谱的产品,应明确每种规格产品的具体组成,建议列表表示。

2.缓冲器的构成和规格尺寸必须具体、准确、完整,建议形成系列、标准的规格型号。

3.鉴于装置的具体规格尺寸会因使用环境的具体情况发生变化,可用相对规格尺寸表述。

(四)主要技术参数

申请安全标志时,提交的技术文件中应包含以下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1.缓冲器制动力。缓冲器制动力应为可调变力,提交的技术文件中应附缓冲器随缓冲距离变化的制动力特性曲线。

2.最大减速度。最大减速度应在技术文件中限定。对于防过卷装置:用于罐笼提升时最大减速度不大于1g;用于箕斗提升时在最小终端载荷下不大于3g。对于防过放装置:用于缠绕式罐笼提升时在最大终端载荷下不大于3g;用于缠绕式箕斗提升时在最大终端载荷下不大于3.5g;用于摩擦式提升时在最大终端载荷下不大于2g。

3.缓冲距离。应满足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4.最大适用速度。

5.缓冲器数量。生产厂家根据具体情况设计计算确定,会议推荐以4个为宜。但不管以何种形式进行缓冲,必须限制缓冲器的数量,并应考虑终端载荷变化及多个缓冲器不均匀承载时对制动力的影响。

6.最大终端载荷。按适用的提升容器及最大负荷计算确定。

7.摩擦片摩擦学特性。对金属材质摩擦片,因缓冲摩擦所产生温升一般不对其摩擦磨损特性产生显著影响,暂不考虑摩擦温升的影响作用。对非金属材质摩擦片,因温升通常会使其摩擦系数减小而摩擦力下降、磨损率增加,应对摩擦温升的影响作用进行考核,申办安全标志时应提供摩擦片摩擦磨损特性随温度变化的工作特性曲线。

8.最大缓冲能量。必须满足绞车全速过卷、制动闸不闭合状态下,缓冲器能吸收全部能量,并有一定的安全系数。

9.托罐力。对于防过卷装置,承接静载荷的托罐装置的托罐力应不小于3倍最大终端载荷(≥3倍安全系数);承接动载荷的托罐装置的托罐力应不小于5倍最大终端载荷(≥5倍安全系数)。 (五)产品检验要求

1.因各生产单位的产品原理不尽相同,具体检验方法由各单位提出,但产品功能和主要技术参数所涉及的检验项目应纳入产品型式检验,产品所采用的特殊结构和原理所涉及的影响产品安全性、可靠性的检验项目也应纳入产品型式检验。 2.下列项目应作为出厂检验的重要项目,并作为产品文件呈交用户: (1)缓冲器制动力的逐台标定,至其额定制动力的1.3倍,各缓冲器间制动力偏差范围控制在±5%。

(2)全速动载荷可靠性试验。

(3)特殊结构和原理所涉及检验项目的相关试验。

3.对应用钢带进行缓冲的产品,出厂时应提供钢带材质检验报告、钢带的金相组织照片。

三、技术文件要求 (一)产品执行标准

生产单位应制定产品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满足相关要求。 (二)使用说明书

产品使用说明书除根据GB9969.1-1998《工业产品说明书总则》的要求进行编写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产品安装示意图,对安装位置作出规定。 2. 提出安装基础的基本安全要求。 3. 明确产品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4. 明确产品使用寿命。

5.规定产品使用过程中的检验要求。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相关检验: (1)安装完成后的验收检验。应明确检验项目、方法、判别准则和相关要求;

(2)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验。应规定检验周期、项目、方法、判别准则。相关要求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提升机产品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标准)的规定。 (3)更换关键零部件后的相关检验。应明确检验实施条件、检验项目、方法、判别准则和相关要求。

6.安全使用须知。应明确指出:产品主要零部件不能随意更换,如需更换,

立井提升防过卷(过放)缓冲托罐装置技术研讨会会议纪要

立井提升防过卷(过放)缓冲托罐装置技术研讨会会议纪要立井提升防过卷缓冲托罐装置(以下简称防过卷装置)、立井提升防过放装置(以下简称防过放装置)是重要的煤矿安全产品,但目前尚无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规范这两种产品的安全标志管理,安标国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产品技术审查准则与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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