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就是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包括以往基层党建的成功经验进行提炼总结,上升到理论高度,形成制度化的方法,长期坚持下去,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永葆先进性的机制。
构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提要:构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基本要求。要及时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并把它转化为制度和机制。当前,要在构建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的发展机制,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机制,以组织和群众为主体的评点机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典型选树机制,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评选表彰机制上下功夫。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河南省各地各单位各部门紧密围绕中心工作,确定争创主题、设计主题用语、精选活动载体,在“结合”上做文章,在求实求效上用气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及时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并把它转化为制度和机制,既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评判活动成效、实现活动目的的基本要求。
一、构建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的发展机制。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表明,要构建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的发展机制,首先,要围绕中心工作,确定科学而具体的争创主题。这种主题是一面高扬的大旗,能够引领活动主体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在服务大局中当先锋,在促进发展中争优秀”。其二,要针对行业特点,精心设计主题用语。主题用语是进军的号角,推敲好、宣传好符合行业特点的主题用语,能起到引领方向、振奋人心、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的作用,使活动主体置身于良好的环境中创先进、争优秀。其三,加强分类指导,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是实施对创先争优活动分类指导的具体要求,也是引领基层党组织围绕发展创先进、党员紧贴岗位工作争优秀的有效抓手。
二、构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机制。实践表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是促使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好形式好办法。根据许多地方的经验,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构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机制,一要把握公开承诺的原则。即:突出先进性、增强针对性、把握可行性、注重实效性。二要明确公开承诺的内容。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五个好”的要求,把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事项、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服务群众的重点项目、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重点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列为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党员要按照“五个表率”的要求,重点围绕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履行岗位职责特别是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三要规范公开承诺的方式。就是要做到科学定诺、公开示诺、扎实践诺、民主评诺。在具体操作中,要注意在承诺前,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确保承诺内容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承诺事项确定后,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践诺过程中,要狠抓落实、建立承诺台账,兑现一件、销号一件;要实行口头承诺与书面承诺相结合、阶段承诺与长期承诺相结合,确保承诺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经得起群众的评议和认定。
三、构建以组织和群众为主体的评点机制。根据各地的经验,构建组织与群众评议机制,要遵循下述程序和方法:一要明确评议内容。要制订评议方案,并统一印发相关文件和
表格,将评议情况记录备案。对党员的评议内容,应包括参加实践活动的态度,践行公开承诺情况;立足本职岗位创佳绩、作贡献的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等。二要运用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的方法搞好评议。领导点评,一般采取现场点评的办法进行。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自己所联系的基层单位或联系党员的工作现场,进行现场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并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题。群众评议工作,应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一般采取召开群众评议会议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方法是:征求意见,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召开会议,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尔后,将群众评议结果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三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对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提出的意见,被评点的党组织和党员要虚心听取,并认真查找问题的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四、构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典型选树机制。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典型选树经验,进一步构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典型选树机制,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要坚持实事求是。在典型选树上,以事实为依据,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以求,确保典型不失真、不夸大,真实可信,经得起考验。二要坚持群众路线。以群众公认为原则,以群众信服为选树标准,坚持从群众身边推荐宣传先进典型。三要坚持与时俱进。选树典型要突出时代特征、反映时代需要,展示时代风貌,体现时代精神,引领时代价值取向。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多层面发现典型。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党员群众,既注重选树在危难时刻豁得出的英模人物,也要注重发掘在平凡岗位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佳绩的无名英雄;既注重选树关键岗位、热门行业的先进典型,也要注重发掘各行各业、各个层面的先进典型;既注重选树社会公认的老典型,也注重发掘身边的新典型。二是多形式培养典型。要制定先进典型培养计划,实施分类指导和培养引导;采取领导包挂、部门帮扶等方式,与先进典型结对子,进行重点培养;定期组织先进典型学习培训,使其在业务技术和政治思想上不断提高、更趋成熟;结合工作实际,搭建先进典型发挥作用、促进成长的载体和平台;关心爱护先进典型,政治上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上创造良好环境,生活上解决其困难问题。三是多渠道宣传典型。要抓住先进典型的精神实质和闪光点,深入挖掘其动人事迹和鲜活事例,使典型人物鲜活生动、可信可学,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手段和宣传媒体,采取为广大党员和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使先进典型深入人心,引领时代潮流。四是多平台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要选择多种平台,让先进典型言传身教、带头示范,使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的基层党员和干部学有标杆、赶有目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作用,引领社会风气,形成勤奋敬业、廉洁自律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帮带作用,努力实现先进帮后进、先进带后进,互帮互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构建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评选表彰机制。一要建立健全表彰奖励的制度规定。这些规章制度,要对表彰奖励的目的、应坚持的原则、评选的条件、表彰的种类、表彰的层次和人员(单位)比例等作出明确规定,以利于在创争活动中有所遵从。二要建立科学、民主的评选表彰程序。具体来说,就是要对评选表彰的对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推荐、民意测评的程序,公示征求意见的程序、组织考核的程序、申报审批的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以利于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把优秀的党员和党组织评选出来,使整个评选表彰工作结果公开、程序合法、党员信服、群众满意。三要加强对评选表彰过程的指导和调控。工作中,既要排除人为因素的干忧,真正做到严格标准和条件,不搞平衡照顾;又要注意把活动中的表现与工作的一贯表现结合起来,不埋没长期默默无闻、不事张扬的先进典型;特别是在专项评选表彰时,要与其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结合起来,与评选其他
各类先进结合起来,使表彰激励作用经常发挥,进而形成全党同志积极进取、奋勇争先的良好格局和精神风貌。
关于总结运用创先争优活动成功经验 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指导性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征求意见稿)
创先争优活动中,全省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务实管用、得到基层认可、能够普遍推广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总结提炼集中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经验,把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是巩固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强化基层组织功能的现实需要,是推动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上来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央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四化两型”的总战略、“两个加快”的总任务、“四个湖南”建设的总体部署,现就总结运用创先争优活动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总结运用开展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动力机制
创先争优活动中,我省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创先争优活动是基层党建的经常性工作这一特点,着眼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激发活力、强化功能,着眼于常态长效、有序运行,坚持从最基层的支部抓起,着力在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性上下功夫,探索完善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推进方式,积极构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动力机制。各地各单位全面推行年度承诺、实事承诺、专项承诺“三位一体”的公开承诺模式;每半年通过“一会四评”(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创先争优讲评会,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进行上评下议;广泛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探索举办“先锋故事会”、评选“每月一星”等形式推介身边典型,每年结合平时群众推荐情况组织评选表彰,极大地激发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促进了基层党支部生活和活动方式的创新,探索了党的先进性建设基层化、经常化、行动化的具体路径和实践形式,需要认真总结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一)构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长效机制
要在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认真履诺、自觉争创的长效机制。一是明确承诺内容。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公开承诺,要始终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把重点放在推动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为民排忧解难、加强自身建设上。二是创新承诺方式。继续坚持年度承诺、实事承诺、专项承诺“三位一体”,每年年初围绕实现本地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岗位职责开展年度承诺,围绕服务人民群众开展实事承诺,适时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临时性任务或突发性事件需要开展专项承诺。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每年承诺至少为群众办1-2件好事实事。基层党组织还可根据需要作出任期承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公开承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无职党员要结合党员设岗定责开展承诺。流动党员在流入地的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公开承诺。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的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可以只进行口头承诺。三是严格承诺程序。坚持采取调研走访、提出事项、审核确定、公开公示等步骤推进公开承诺。承诺前开展调研走访,每年年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确定承诺事项的重要依据。坚持集体讨论提出承诺事项,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和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集中党员和群众智慧,确保承诺事项具体实在、切实可行。坚持上一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的承诺事项审定把关,基层党组织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书分别报上级党组织和所在党支部审核备案。坚持公开公示,承诺书要通过会议、文件、党务政务公开栏、报刊、电视、网络等形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监督。四是抓好履诺评诺。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要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的承诺事项要及时提醒和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履诺践诺情况要纳入“一会四评”的重要内容,评议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二)构建“一会四评”的上评下议长效机制
要在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一会四评”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党员自评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有机结合的上评下议长效机制。一是把握时间节点。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利用“七一”和年底两个主要时间节点,与党员学习培训、“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年度考核等经常性工作统筹推进,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二是规范评议内容。对基层党组织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议,即公开承诺事项兑现情况、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好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对党员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议:即参加党内活动情况、践行承诺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三是召开讲评会议。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讲评会,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或联点领导到会指导,本支部全体党员、本单位干部群
众、服务对象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参加。讲评会上,由党支部书记汇报个人组织、参加党内活动和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并代表党支部通报党支部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党员分别自我介绍参加党内活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并接受支部其他党员的评价;参加会议的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或联点领导对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全体党员逐个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明确努力方向;到会人员分别填写《基层党组织评议表》和《党员评议表》,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测评,一般分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作出评价。乡镇(街道)党(工)委,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也要坚持“一会四评”,开展上评下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认真履行点评责任,上级党组织对每个支部都要确定一名联系人,确保每名党组织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四是认真抓好整改。对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基层党组织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事项实行挂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后,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和下一次讲评的重要内容。五是注重结果运用。把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要分别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方向、督促整改。
(三)构建开放互动的推优评选表彰机制
要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群众推荐身边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经验,充分发挥群众在党内评先推优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构建党组织领导、群众主导、开放互动的推优评选表彰机制。一是发动群众推荐。基层党组织要设立群众投票信箱、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并向群众公布,引导群众通过口头推荐、短信推荐、书面推荐、网上投票等形式,积极向所在基层党组织推荐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把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提名权交给群众。二是广泛展示宣传。基层党组织每月或每季度对群众推荐出来的优秀党员先进事迹进行梳理汇总,通过会议、文件、公开栏、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展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先锋故事会”、“党员闪光言行”等形式,让身边优秀党员的事迹深入人心。三是认真组织评选。在群众推荐和展示宣传的基础上,基层党组织以开展“每月一星”、“每季一星”评选等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评选。当选的“每月一星”、“每季一星”等,由基层党组织及时在本单位显著位置上墙公布照片及主要事迹。事迹特别突出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推荐。对群众推荐出来的优秀党员,基层党组织要考察核实。四是定期进行表彰。每年“七一”或年底,基层党组织开展集中表彰活动,要将年内评选“每月一星”、“每季一星”等情况作为确定表彰对象的重要依据。年度优秀党员表彰人选,一般应在年内被评为“每月一星”、“每季一星”等一次以上。地方党委和有条件的基层党组织,可以适时开展优秀党员先进事迹集中展示和社会公众投票评选活动,努力推出一批有群众基础、有生命力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