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及时填写交接班和运行记录,定期交机电工长归档。 5.3.6塔机指挥
1 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
2指挥应对施工队伍吊转物料及时给予协调和解决,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3 地面指挥与塔司应加强沟通,语言应明确、精练、清晰;发音尽量标准,语调尽量平和。
4塔司及地面指挥应积极主动、热情配合项目施工,不得无故刁难、消极怠工,严禁吃拿卡要,严禁脱岗,需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将对讲机交由无证人员指挥。
5地面指挥应到吊物挂钩、摘钩处相距5m范围内进行指挥,不得站在高处、远处进行“遥控”指挥。
6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1作业前,塔司应对塔机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异响、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2塔司应对设备勤检查、勤保养,有问题早发现,不得因维修不到位而发生突发性故障。设备出现故障,塔司须及时报修,严禁让设备带病作业。维修保养后应及时清理平衡臂上的杂物,需用的物品必须放回工具箱内锁好。
6.3指挥人员班前、班中、班后应对吊绳吊具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6.4指挥人员应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构件重点位置,能估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作业时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调无误后方可吊运,并应督促挂钩工人及时装、卸料,挂、摘钩,必要时给予一定援助。
6.5指挥人员作业时必须指挥到位,长、大物资注意绑扎牢固,短小物资应用料斗装好;隔物起吊时应放慢速度,注意物体周围是否有障碍物,完全离开障碍物才能快速运行。
6.6驾驶室严禁用明火取暖,并应配备完好的灭火器;驾驶室的玻璃要经常擦拭以保持视线清楚,人离机时必须关闭取暖器。
6.7塔司、指挥人员应相对固定;信号指挥一律使用对讲机,一经统一调频后应锁定频率,不得随间调换。
6.8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雷电频繁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并切断总电源开关。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保安全。 7 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为提高项目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保证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有效、正确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其他各种救援措施,最大幅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7.1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成员
安全事故救援指挥小组,由项目经理及相关班组负责人组成。
组 长:杨春德 副组长:杨发全
组 员:曾义松、杜梦、杨欣、刘文 7.1.1组长职责
组长任总指挥,其主要职责为: 1 决定是否启动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2 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决定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决定是否启动上一级预案,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3 复查和评估事故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4 决定应急撤离,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确保任何伤害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5 负责确定救援工作的终止 6 负责上报事故。 7.1.2副组长职责
1 保持与总指挥的直接联络,协助总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2 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3 事故现场实行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4 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不断加以改进。 5 监督、指导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小组的行动。 6 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
7.2 危险源的防范与监控
7.2.1针对存在的危险源,落实应对措施,并由专职安全负责人袁清波负责记录针对危险源的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
7.2.2进一步完善危险源辨识工作,从技术和管理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7.3应急响应程序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项目部。由项目部质安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其他上级政府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市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7.6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如果塔机在作业时相撞,造成塔机倒塌、重物坠落等意外事故,在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应紧急采取如下措施:
7.6.1应尽量在短时间内切断电源,以防电缆漏电造成事故的进一步扩大。由安全员负责。
7.6.2如有人员伤亡,紧急采取应急救援措施,立即报警请求120急救中心救助。由组长负责。
7.6.3封锁事故现场。由副组长责。
7.6.4如果塔机相撞,由于外界撞击力造成塔身或塔臂交形,应立即停止使用,上报厂家及有关部门(公司工程部、公司技术部、设备租赁公司等)对其进行处理,由组长负责。
7.6.5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分析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方案,总结经验教训,由组长负责。 报警电话:
火警:119 救护:120 匪警: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