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建设科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规范权利运行是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建设的有效措施,是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不断完善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巩固财政管理改革成果,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经济建设科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程序,高效、优质、有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财政局工作制度有关要求和科室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二、本科室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国务院32号文件、地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财政工作会议及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新思路,确定新目标,努力为实现汶上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三、经济建设科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解放思想、事实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经济建设科全体干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负责的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相互
协调,紧密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 第二章 经济建设科工作职责
五、负责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汶上县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参与投资政策和投资改革的研究,参与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编制和中长期投资计划的研究制定;拟订地区财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负责与本局有关科室衔接地区计划部门安排的年度基本建设项目
六、负责国家、自治区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参与国家和自治区及汶上县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审和投资概算评审及招标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审核;参与汶上县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七、负责指导分管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分管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监督和分析分管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监督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审核和批复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第三章 领导职责
八、经济建设科实行科长负责制,科长领导本科室全局工作,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
九、经济建设科工作中重大事项,必须经科务会讨论决定。 十、经济建设科日常工作有科长、副科长分工负责处理。副
科长按照各自的分工或科长的委托,负责相关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十一、科长、副科长在工作要相互沟通、团结协作。副科长要及时向科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件。 十二、科长出差期间,经济建设科工作有科长委托副科长主持;副科长出差期间,其分管工作应由科长委托其他科室人员代管。
第四章 公文收发程序
十三、对各种文件,有本科室负责收发的同志统一签收、拆封。
十四、来文中属于上级来文的,由负责收发的同志登记并注明收文时间后,送科长阅批,经副科长阅知后,再根据科领导的批示分送经办人办理;本局有关科室转来有关文件,先送科长阅批,再交具体经办人办理,对于本级预算单位来文或下级财政部门来文,直接分送具体分管人员处理。经办同志收到公文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附有关背景资料、文件,送分管科长阅批后,送科长审定。
十五、以上所有涉及对外提供文件的事项,均有经办人对收件方办理文件签收手续。
十六、一般性公文,如请示、意见、报告、通知等,有经办同志起草文件,科长审签,报局领导签发。草拟重要的规章制度,需经科内集体讨论,按公文程序报局领导签发。
十七、科内重大事务或涉及资金分配的事项需要采取签报形式的,须经科务会或科长召集分管副科长、相关人员。经办人研究有明确意见后,再办理签报按程序局领导汇报、签批。 十八、安排下达分配的专项资金时,按照签报程序批准后,再办理资金拨款文件。资金拨款文件须抄送本局预算科、国库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监督检查科,同时抄送审计局。 十九、资金拨款文件正式印发后,经办人将原稿存档,经办人员办理拨款手续时须将资金拨款文件分送国库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预算科。
第五章 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
二十、经济建设科所有人员要认真学习预算科、国库科出台的有关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文件规定,积极参加预算科、国库科组织的业务培训,深刻领会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政策、精神,熟练掌握预算编制、审核、执性地方法、程序和要求。
二十一、建立预算收支制度。经建科分管的非税收入及预算内、外资金实行专管员负责制,专管员必须定期向科长、副科长收入收缴进度及预算执行境况,确保全年预算收支执行顺利。
二十二、按照预算科的统一部署,做好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各专管人员按要求将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审核情况,报经科领导批准后送预算科。
二十三、切实做好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专管员负责年初预算的执行审核,并报副科长、科长审批后执行。各项调整预算及中央预算指标的分配,需以签报形式报局领导审批后执行。专管人员需要及时登记预算调整指标帐,包括追加、追减指标和上年结余指标的具体账务。
二十四、专管人员按国库科统一要求做好部门决算批复工作。
二十五、预算执行境况审计,各专管人员负责提供资料、解释说明,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由专管人员汇报并报科长审批后统一报送。 第六章 党风廉政工作要求
二十六、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及局党组关于财政财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职守,努力工作。 二十七、认真贯彻执行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配合局党组、局纪检组等部门抓好廉政工作的落实,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科室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抓不懈,接受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十八、科室领导对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遵守工作纪律,以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