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CN 109960877 A(43)申请公布日 2024.07.02
(21)申请号 202410229032.1(22)申请日 2024.03.25
(71)申请人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330001 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509
号(72)发明人 陈为欢
(74)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
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代理人 彭琰(51)Int.Cl.
G06F 17/50(2006.01)G01M 13/00(2024.01)
权利要求书2页 说明书6页 附图4页
(54)发明名称
汽车电池包支架强度的分析方法及系统(57)摘要
本发明涉及汽车电池包支架强度的分析方法及系统,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对电池包支架进行加速度路谱采集,以得到电池包支架的最大实测加速度;对汽车车架系统内进行有限元分析,以得到对应的最大响应加速度,其中汽车车架系统包括汽车车架、设于汽车车架上的电池包支架以及设于电池包支架内的电池包;根据最大实测加速度以及最大响应加速度计算得到路面激励值,并根据路面激励值计算得到对应的载荷边界值。本发明提出的汽车电池包支架强度的分析方法,可计算得到合理的载荷边界值,从而提高对电池包支架轻量化优化的潜力。CN 109960877 ACN 109960877 A
权 利 要 求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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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种汽车电池包支架强度的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对所述电池包支架进行加速度路谱采集,以得到所述电池包支架的最大实测加速度;对汽车车架系统内进行有限元分析,以得到对应的最大响应加速度,其中所述汽车车架系统包括汽车车架、设于所述汽车车架上的电池包支架以及设于所述电池包支架内的电池包;
根据所述最大实测加速度以及所述最大响应加速度计算得到路面激励值,并根据所述路面激励值计算得到对应的载荷边界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电池包支架强度的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最大实测加速度包括x方向最大实测加速度,y方向最大实测加速度以及z方向最大实测加速度,所述最大响应加速度包括x方向最大响应加速度,y方向最大响应加速度以及z方向最大响应加速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电池包支架强度的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汽车车架系统内进行有限元分析,以得到对应的最大响应加速度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建立汽车车架系统有限元模型;
在所述汽车车架与汽车底盘之间施加频率响应激励,以得到所述电池包支架的所述最大响应加速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电池包支架强度的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最大实测加速度以及所述最大响应加速度计算得到路面激励值,并根据所述路面激励值计算得到对应的载荷边界值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将所述最大实测加速度除以所述最大响应加速度以得到所述路面激励值;将所述路面激励值乘以安全系数以得到所述载荷边界值。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汽车电池包支架强度的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频率响应激励的范围为1~1.2g,所述安全系数的范围为1.25~1.35。
6.一种汽车电池包支架强度的分析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数据采集模块,用于对所述电池包支架进行加速度路谱采集,以得到所述电池包支架的最大实测加速度;
建模分析模块,用于对汽车车架系统内进行有限元分析,以得到对应的最大响应加速度,其中所述汽车车架系统包括汽车车架、设于所述汽车车架上的电池包支架以及设于所述电池包支架内的电池包;
计算确认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最大实测加速度以及所述最大响应加速度计算得到路面激励值,并根据所述路面激励值计算得到对应的载荷边界值。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汽车电池包支架强度的分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最大实测加速度包括x方向最大实测加速度,y方向最大实测加速度以及z方向最大实测加速度,所述最大响应加速度包括x方向最大响应加速度,y方向最大响应加速度以及z方向最大响应加速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汽车电池包支架强度的分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建模分析模块包括:
模型建立单元,用于建立汽车车架系统有限元模型;激励施加单元,用于在所述汽车车架与汽车底盘之间施加频率响应激励,以得到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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