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
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
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
的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
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
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
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三章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根据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
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一条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
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
受度。.
风险承受度是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
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第二十二条企业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
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
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
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三条企业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式、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
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督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
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 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
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企业应当
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
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财务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
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
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
控制。
风险规避是企业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
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
略。
风险降低是企业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财务适当
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
受度之内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