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
a) 各保护装置的逻辑示意及说明
b) 保护屏正面布置图、屏内设备布置图及图例说明。 c) 保护屏的安装尺寸图。 d) 保护屏的端子排图
e) 各保护装置原理框图及说明,模件或继电器的原理接线图及其工作原理说明。 f)
辅助继电器和选择开关采用的标准。保护装置的抗干扰试验标准。
g) 所有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及其举例计算的详细的标准和程序。 4.2.3 卖方应向买方介绍保护整定内容及整定方法,如某些保护装置整定范围或灵敏度不能满足运行条件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改进。
4.2.4 卖方在提供确认图纸时必须提供为审核该张图纸所需的资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其图纸中的任一装置任一部件作必要修改,而买方不需承担额外费用。
4.2.5 在收到买方最终认可图纸前,卖方所购买的材料或制造所发生的费用及其风险全由卖方单独承担。
4.2.6 生产的成品应符合合同的技术规范。买方对图纸的确认并不能解除卖方对其图纸的完善性和准确性应承担的责任。
4.2.7 设计单位在收到图纸后2周内返回确认意见,并根据需要召开设计联络会。
4.2.8 卖方在收到设计单位的确认后,应在10天内提供全部正式图纸的最终蓝图和所有图纸的ACAD软盘(AUTOCAD2000版)及其相关的支撑软件,在4.2.2中所列举的修改后的正式图纸与技术文件。
a) b) c) d) e)
所有保护装置的内部接线及图例说明。
保护屏内部接线图及其说明(包括屏内布置及端子排图)。 保护装置内所有分板插件内部接线图以及分板原理接线图。 保护屏的地脚螺栓布置图。
按合同供货设备安装所需的全部图纸。
4.2.9 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4.2.2所述图纸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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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 卖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应满足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行的需要。 4.3 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
4.3.1 卖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制造及性能等方面的有关问题,详细解答合同范围内买方提出的问题。
4.3.2 在产品质保期内有制造质量的设备,由卖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对非卖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卖方有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的义务。
4.3.3 对买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卖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增加任何费用。
4.3.4 卖方有为买方培训运行维护人员的义务。 5 买方工作
5.1 买方应向卖方提供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技术文件。
5.2 设备安装过程中,买方为卖方现场派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5.3 设备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员到卖方进行监造和检验,卖方应积极配合。 6 工作安排
6.1 根据工程需要可以召开设计联络会或其它形式解决设计制造中的问题。 6.2 文件交接要有记录,设计联络会议应有纪要。
6.3 卖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规格、重量或接线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 6.4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可以以其它形式补充。以后协调所形成的文件与规范书同等效力。 7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7.1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如逆变电源模块等)。备品备件应是新品,与设备同型号,同工艺。备品备件清单见表D。
7.2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专用工具及仪器必须是保护装置所必须的,并且应是新品。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见表E。 8 质量保证和试验 8.1 质量保证
8.1.1 订购的新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8.1.2 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卖方的外构件在内)均应符合规范书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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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卖方应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8.2 试验 8.2.1 工厂试验
8.2.1.1 试验结果应满足规范书及产品调试大纲所规定的要求,试验后提供详细的试验报告。
8.2.1.2 直观检查保护屏的情况、接线、铭牌、装置号码及端子号码(见证项目)。
8.2.1.3 长期通电试验:试验时设备处于正常的交流电流、电压和直流电压条件之下,试验结果装置特征应无变化。(提供试验报告) 8.2.1.4 绝缘试验(见证项目)。 8.2.1.5 高频抗干扰试验(见证项目)。 8.2.1.6 谐波影响试验(见证项目)。
8.2.1.7 性能试验:向继电器通入电流和电压,检查各元件的正确性及整定值的精确度(见证项目)。
8.2.1.8 动模试验:模拟全相及非全相条件下的故障振荡、振荡下故障,转换性故障等情况,检查保护动作情况,模拟系统的接线和试验项目应根据规范书的要求,由卖方和买方在试验前协商确定(见证项目)。
8.2.1.9 配合试验:两套主保护、后备保护、重合闸装置、失灵保护起动装置、通信管理机等应做配合试验(见证项目)。 8.2.2 保护设备的现场试验和检查
8.2.2.1 现场安装:设备的一般检查:开箱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电缆和接线的完好情况。
8.2.2.2 现场投产试验:
厂家应派人配合安装、运行单位进行现场投产试验,试验内容按相关规程规范进行。 9 包装、运输和储存
9.1 装置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并应符合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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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9.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9.4 各种包装应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9.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 9.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9.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GB1103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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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A:投标厂商资质应答表
是否 ISO9000认证 要素 及认证机构 项目 设备1: 设备2: 设备3: 设备4: 设备5: 设备6: 售后服务部门及人员数 近两年省内投运套数 近两年全国投运套数 附表B:投标装置主要技术性能应答表:
1.220kV微机母差保护: 制造厂商 装置型号 版本号
买方要求值 项目 保护整组动作时间 保护装置返回时间 2IN下不大于20ms 不应大于30ms 卖方保证值 说明 2.220kV微机失灵保护: 制造厂商 装置型号 版本号
买方要求值 项目 保护整组动作时间 保护装置返回时间 2IN下不大于20ms 不应大于20ms 卖方保证值 说明 3.110kV微机母差保护: 制造厂商 装置型号 版本号
买方要求值 项目 保护整组动作时间 保护装置返回时间 2IN下不大于20ms 不应大于30ms 卖方保证值 说明 附表C:技术性能差异表:
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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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书的 条款号 投标设备不满足 的内容 不满足技术要求的原因及技术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