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SCSG—ZY—435—2024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2 检验依据
表1 防爆电气产品检验项目
产品名称 序号 1 2 3 检验项目 标志 结构检查 抗冲击 由企业明确产品适4 电缆和导管引入装置的夹紧和密封试验 GB3836.1 GB3836.2 GB3836.1 GB3836.2 用的最小电缆直径值,仅隔爆型防爆电器有密封试验 5 防爆电器 6 7 8 隔爆接合面 外壳耐压试验 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 温度试验 GB3836.1 GB3836.1 GB3836.4 GB3836.2 GB3836.2 仅隔爆型防爆电器具有此项目 仅测额定工作条件下最高表面温度 仅增安型防爆电器、9 外壳防护等级 GB3836.3 GB12476.5 外壳保护型“tD”防GB/T4208 爆电器及产品明示IP防护等级的防爆电器有此检验项目 10 11 12 标志 结构检查 抗冲击 由企业明确产品适防爆电机 13 电缆和导管引入装置的夹紧和密封试验 GB3836.1 GB3836.2 GB3836.1 GB3836.2 用的最小电缆直径值,仅隔爆型防爆电机有密封试验 14 15 16 隔爆接合面 外壳耐压试验 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 GB3836.2 GB3836.2 仅隔爆型防爆电机具有此项目 GB3836.1 GB3836.1 --- GB3836.1 GB3836.1 --- 判定依据 检验方法 备注 表1 (续)
产品名称 序号 17 防爆电机 检验项目 温度试验 判定依据 GB3836.1 检验方法 GB3836.1 --- 仅增安型防爆电机、18 外壳防护等级 GB3836.3 GB12476.5 GB3836.3 外壳保护型“tD”防目 19 20 21 标志 结构检查 抗冲击 GB3836.1 22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GB3836.3 GB3836.1 --- --- --- 仅Ⅰ类及增安型灯具有此检验项目,由企业提供产品绝缘材料的按相比漏电起痕指数(CTI)的分级证明材料 由企业明确产品适23 防爆灯具 24 25 26 27 电缆和导管引入装置的夹紧和密封试验 GB3836.1 GB3836.2 GB3836.1 GB3836.2 用的最小电缆直径值,仅隔爆型防爆灯具有密封试验 隔爆接合面参数 外壳耐压试验 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 温度、热剧变 GB3836.1 GB3836.1 GB3836.4 仅增安型防爆灯具、外壳保护型 “tD”28 外壳防护等级 GB3836.3 GB/T4208 防爆灯具及企业明示了IP防护等级的防爆灯具有此检验项目 注 1: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以及消
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注 2:检验方法包括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
注 3: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
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3836.2 GB3836.2 仅隔爆型防爆灯具有此项目,由企业提供所需光源。 GB12476.5 爆电机有此检验项备注 3 判定规则 3.1 依据标准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
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3836.1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 3836.2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3836.3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 3836.4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 3836.8爆炸性环境 第8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
GB 3836.9爆炸性环境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GB/T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12476.5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经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 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