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电梯定期检验案例引发的思考
近日,检验员在对某酒店一台在用电梯进行定期检验时发现,在检修状态下,不管电梯向上还是向下运行,运行停止时驱动主机都会发出异常声响和振动,而正常运行时却不会出现这种声响和振动。此外该电梯曳引轮的其中一个轮槽磨损严重(但钢丝绳尚未接触到曳引轮轮槽底部)。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员针对上述两个问题向使用单位出具了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依据是《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检规》) 附件A 的2.7(2) 驱动主机工作时无异常噪声和振动;2.7(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缺损或者不正常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经现场仔细核查分析,该电梯是1995 年生产的老旧电梯,由于使用年限较长,驱动主机与底座的减震垫出现老化,电梯正常运行时驱动主机会根据相关指令提前减速,在驱动主机停止运行的瞬间制动器同时动作(简称零速抱闸),由此造成的振动很小,减震垫仍然能起作用,故不会出现异常声响和振动。而检修运行时制动器紧急制动使驱动主机突然停止,老化的减震垫承受不住巨大惯性作用,从而发出异常声响和振动。此外在对井道进行检验时发现绳槽磨损严重所对应的钢丝绳张力明显小于其他钢丝绳,咨询使用单位得知,电梯维保单位一年前更换了该电梯的全部钢丝绳。由此判断该轮槽磨损严重的原因是在更换曳引钢丝绳后没有调整好各钢丝绳间的张力,进而使钢丝绳受力不均,最终导致其中一曳引轮轮槽磨损严重。
然而业内对该电梯存在的上述两个问题争论不一,一种观点认为:1、《检规》描述的是驱动主机工作时无异常噪声和振动,该梯只有检修运行时在停梯时出现振动和异常噪声而正常运行时没有出现异常噪声和振动,检修运行不属于电梯的正常运行状态,即该条款不适用于电梯检修运行状态。2、曳引轮其中一轮槽磨损严重,是由于曳引钢丝绳张力不均匀导致的,只需重新调整钢丝绳张力然后按照《检规》8.9、8.10、8.11 项要求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试验结果发现虽然其中一曳引轮轮槽磨损
严重,但电梯的曳引力仍然满足要求。因此该电梯正常运行时是满足《检规》要求的,无需进行更换减震垫和曳引轮。
另一种观点认为:1、《检规》中提到的“驱动主机工作时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实际就是指驱动主机运行的时候,那么不论电梯是正常运行状态还是检修运行状态,对于驱动主机来说都是运行状态,也就是说电梯检修运行状态属于驱动主机工作的一种状态。而对于曳引轮轮槽的磨损,根据《GB/ T31821-2015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4.2.4 的要求,曳引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1) 绳槽磨损造成曳引力不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2) 绳槽有缺损或不正常磨损;(3) 出现裂纹。很明显,该电梯曳引轮已经达到报废要求。因此该电梯需要进行更换减震垫以及曳引轮,并且更换曳引轮属于重大修理。
笔者认为,对于第一个问题,将驱动主机工作理解为驱动主机运行的话,那问题的关键就是电梯检修运行状态是否属于电梯运行状态。参考《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技术规范》14.2.1 电梯运行控制的有关要求,电梯运行控制包括正常运行控制、检修运行控制、紧急电动运行控制、对接操作运行控制。由此可以理解为电梯运行包括正常运行、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等,所以说不论电梯是正常运行状态还是检修运行状态,都属于驱动主机工作状态。因此,该电梯是不符合《检规》附件A2.7(2)要求的,应更换减震垫。而第二个关于曳引轮轮槽磨损要求的规定,前一版本《检规》附件A 2.8(3) 是这样描述的: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新版的《检规》把“严重磨损” 改成“不正常磨损”,一方面曳引轮轮槽磨损是否严重难以定量衡量,造成现场检验时难以客观判断,但对于曳引轮磨损不严重若各轮槽不是均匀磨损时只要对比各轮槽就很容易判断是否出现不正常磨损;另一方面只要曳引轮轮槽出现不正常磨损,肯定会很快导致严重磨损。由此看出新版《检规》对曳引轮轮槽磨损的要求更严格,只要出现不正常磨损,不管曳引力验证试验是否符合要求,都应更换。
通过对上述两个问题的探讨,一方面使我们对《检规》相关条文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同时也要求检验员在进行电梯检验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时,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有依有据,严格按照《检规》要求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