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7-2015
附件N
门锁装置型式试验要求
N1 适用范围
本附件适用于门锁装置的型式试验。
N2 引用标准
(1)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含第1号修改单); (2)GB 21240-2007《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GB 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4)GB/T 4207-2012《固体绝缘材料耐电痕化指数和相比电痕化指数的测定方法》; (5)GB 14048.4-2010《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4-1部分: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含电动机保护器)》;
(6)GB 14048.5-2008《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5-1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
N3 名词术语
本附件采用N2引用标准确定的术语与下列术语: N3.1 门锁装置
所有参与层门或轿门锁紧和检查锁紧状态的部件。
N4 主要参数和配置的适用原则 N4.1 主要参数变化
门锁装置下列任一参数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1)额定电压增大; (2)额定电流增大; (3)外壳防护等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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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4.2 配置变化
门锁装置下列情况之一的配置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1)结构型式(上勾式、下勾式等)改变; (2)锁紧方式改变; (3)电路类型改变; (4)防爆型式改变;
(5)工作环境由室内型向室外型改变。 N4.3 适用范围
适用的参数范围和配置见表N-1。
表N-1产品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
额定电压 结构型式 电路类型 防爆型式 N5 技术资料要求与审查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对申请单位按照本节要求提交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本规则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N5.1 合格证明及说明书
(1)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安装、调试、使用、维护说明书。 N5.2 主要结构参数技术资料
(1)结构型式、锁紧方式、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类型、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外壳防护等级;
(2)轴承(如有)的型号规格。 N5.3 相关技术资料
(1)产品图纸目录、总图、机构部件装配图,其中装配图应符合GB 7588§F1.1.3.2的要求; - 102 -
V 额定电流 锁紧方式 外壳防护等级 工作环境 A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7-2015
(2)带操作说明的结构示意图,应符合GB 7588§F1.1.3.1的要求; (3)门锁装置电气接线图;
(4)电气安全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证明文件;
(5)特殊工作环境(室外、防爆等)适用情况、防护措施及风险评价说明材料。 N5.4 适用产品技术资料
申请单位可以在本附件规定的范围内提出适用申请,并提交适用产品与试验样品存在不同的本附件N5.1至N5.3的所有技术资料。
型式试验机构根据适用产品技术资料审查情况决定所能给出的适用范围。
N6 样品检查与试验 N6.1 样品要求
(1)试验样品应当包括试验所需要的门锁装置及全部附件(层门和轿门锁紧和检查锁闭情况的部件);
如果门锁装置的试验只能在将该装置安装在相应门上(例如有数扇门扇的滑动门或者数扇门扇的铰链门)的条件下进行,应当按照工作状况将门锁装置安装在一个完整的门上。在不影响测试结果的条件下,此门的尺寸可以比实际生产的门小;
(2)门锁装置的电气安全装置的绝缘件应当单独提供,绝缘件试样应符合GB/T 4207§5的要求;
(3)如果门锁装置同时适用于交流电路和直流电路,需要提供两套门锁装置作为试验样品。
N6.2 锁紧 N6.2.1 锁紧动作
应满足GB 7588§7.7.3.1.7的要求。 N6.2.2 锁紧元件
锁紧元件及其附件应是耐冲击的,应用金属制造或金属加固。 N6.2.3 锁紧元件的啮合情况
曳引驱动式和强制驱动式电梯、液压电梯门锁装置和GB 25194§7.7.3.1.1中规定的应符合GB 7588和GB 21240的杂物电梯门锁装置应该设置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证实锁紧元件的有效锁紧位置,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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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电气安全装置作用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2) 证实门扇锁闭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的元件,应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应能防止误动作,必要时可以调节;
(3) 电气安全装置应当符合GB7588§14.1.2的要求;
(4) 对于铰链门,锁紧应尽可能接近门的垂直闭合边缘处。即使在门下垂时,也能保持正常;
(5) 电气安全装置连接导线的截面积不应该小于0.75mm2。 N6.2.4 锁紧装置保护
锁紧装置应当予以保护,以避免可能妨碍正常功能的积尘危险,并且满足: (1)应该易于检查工作部件,例如可以使用透明板以便于观察;
(2)当电气安全装置的触点放在盒中时,盒盖的螺钉应为不可脱落式的。在打开盒盖时螺钉应该保留在盒或者盖的孔中。
N6.3 机械耐久试验
门锁装置应进行机械耐久试验,应满足GB7588§F1.2.2.1的要求。
试验时,处于正常操作状态的门锁装置样品由它通常的操作装置控制,样品应该按照门锁装置制造商的要求进行润滑。当存在数种可能的控制方式和操纵位置时,试验应当在元件处于最不利的受力状态下进行,操作循环次数和锁紧元件的行程应用机械或者电气的计数器记录。
试验后不应该产生可能影响安全的磨损、变形或者断裂。 N6.4 机械静态试验
门锁装置应该进行以下试验:沿门的开启方向,在尽可能的接近使用人员试图开启门扇时施加力的位置上,施加一个静态力。对于铰链门,此静态力在300s的时间内,应当逐渐增加到3000N。对于滑动门,此静态力为1000N,作用300s的时间。
试验后不应该产生可能影响安全的磨损、变形或者断裂。 N6.5 机械动态试验
处于锁紧位置的门锁装置应沿门的开启方向进行一次冲击试验。其冲击相当于一个4kg的刚性体从0.5m高度自由落体所产生的效果,试验后不应当产生可能影响安全的磨损、变形或者断裂。
N6.6 电气耐久试验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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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械耐久试验的同时进行门锁装置的电气触点的电气耐久试验,电气触点在额定电压和两倍额定电流的条件下接通一个电阻电路。试验应当在门锁装置处于工作位置的情况下进行;如果有数个可能的位置,则应当在型式试验机构判定为最不利的位置上进行。电气耐久试验后,电气触点不应该产生影响安全的电蚀和痕迹。
N6.7 接通和分断能力试验
N6.7.1 电气触点的接通和分断能力试验
(1)在电气耐久试验后进行门锁装置电气触点的接通和分断能力试验。试验按照GB14048.4和GB14048.5的规定程序进行;
(2)作为试验基准的电流值和额定电压应当由试验申请单位指明。如果没有具体规定,对于交流电为230V,2A;对于直流电为200V,2A;
(3)在未说明电路类型的情况下,则应当分别试验交流电和直流电两种条件下的接通和分断能力;
(4)试验应当在门锁装置处于锁紧状态时进行,如果存在数种可能的位置,则试验应当在最不利的位置上进行。试验样品应当与正常使用时一样装有罩壳和电气布线;
(5)试验期间门锁装置应当无电气和机构的故障,不应当发生电气触头的熔焊或者持续燃弧;
(6)试验后门锁装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应当能够承受2倍额定电压,但不低于1000V的工频试验电压。
N6.7.2 对于交流电路接通和分断能力试验
(1)在正常速度和时间间隔为5s~10s的条件下,门锁装置的电气触点应能接通和断开一个电压等于110%额定电压的电路50次,触点应该保持闭合至少0.5s;
(2)试验电路应该符合电路功率因数等于0.7±0.05,试验电流值等于11倍申请单位指明的额定电流;
(3)试验电路应该串联一个空芯电感和一个电阻作为负载,使电路功率因数满足试验要求。
N6.7.3 对于直流电路接通和分断能力试验
(1)在正常速度和时间间隔为5s~10s的条件下,门锁装置的电气触点应能接通和断开一个电压为110%额定电压的电路20次。触点应当保持闭合至少0.5s;
(2)电路的电流应当在300ms内达到试验电流稳定值的95%,试验电路时间常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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