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国内外埠人才)
办理指南
一、受理部门
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及上地分中心 二、服务方式
网上预约办理。单位注册并前往受理部门开通成功后,需通过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进行网上预约办理,详情可查看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工作居住证预约平台”中《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预约须知。
三、办理依据
1、《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四、申报条件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在海淀区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资格、资质的
人才;
3、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注: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
五、申报材料 (一)注册
聘用单位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www.bjrbj.gov.cn在线办事栏目“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注册”事项中注册单位信息后,指派专人持以下材料到受理部门审核。(注:请妥善保管单位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实收资本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验资报告、银行注资回执单等)。
2、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中一致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单位注册并前往受理部门开通成功后,需通过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工作居住证预约平台”进行网上预约办理。
(二)新办
聘用单位注册审核通过后,由聘用单位在“北京市工作居
住证管理系统”中为员工注册,审核员工填报信息并核查申报材料,核查无误后指定单位经办人(非申请人本人)持介绍信(模板可下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送以下申报材料,并及时关注“系统”状态,通知可取证时,持聘用单位介绍信领取证件(注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编号)。
1、系统打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在“申请单位”处填写意见、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聘用单位申请报告(模板可下载,写明单位和个人业绩、能力、贡献等基本情况);《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单位办理介绍信(模板可下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资质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学位的需提供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资质)证书和企业聘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公有制企业无需提供聘书);
(1)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验(提供查询结果,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注明“本单位已核实验证,确认真实有效”)。如查询不到,需由相应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职称证书通过考试获得的,提供职称《考试合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