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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小保姆受百万遗赠案 - 范忠信“遗产赠与的伦理与法理”座谈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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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使权利的不确定状态最早消灭。使权利的可期待性更明确。我主要是想讲这一点。第三点我在这篇文章中从来没有强调以亲属之爱作为继承的基础。我也没说只要不杀害被继承人就有继承权,我只是强调继承的取得并不需要回报,只要他们的亲属关系存在他就有继承权。第四,我认为继承权是一种由身份引起和决定的财产权,身份在这种财产权取得的时候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大陆法系国家都将继承法看成是亲属法的一部分。第五就是刚才孟老师讲的当时的立法为什么给被继承人这么大的处分权。说这是一种非常前卫的反传统的做法,主要是当时有象五保户这样的问题,但当五保户必须是孤寡老人。第六我讲的对老人的遗嘱处分权加以限制,并不是不给他处分权,实际上并没有剥夺他的自由,只是这种自由是有限制的。大陆法系的特留分的规定实际上就是对他的限制。这个限制是为了不妨碍他的遗产得以稳定,得以落实,不妨碍这个财产更早的进入流通领域。我认为在我国它已经妨碍到了财产的流通。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刚才孟老师讲的,叶老先生之所以将财产给小保姆,是因为她给了老人精神上的许多安慰,这种精神安慰是无法简单衡量简单计算的。这里我要回答的是什么呢,法律是不考虑情感问题的。

这是我对刚才大家的讨论的回答。这里面的问题我现在讨论的不是民法问题,是伦理法理问题,这跟我这几年写文章有关,我这几年写文章老是写伦理亲情的问题。所以我可能给大家一个误解,但在这里我是为了强调,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使财产更早地进入一种稳定状态,更早地发挥它的作用。在这个方面中国的传统文化与西方的法律制度不谋而合,都有一种限制遗嘱自由的方式。所以我认为我们不规定特留分制度既违反我国法律传统,也违反大陆法系国家的一般的规定。这是我说的几点,好,谢谢!

麻昌华:童老师,刘老师,总结一下?

童之伟、刘黎明:没有了,没有了。

麻昌华:谢谢范教授的发言,谢谢童教授、刘教授的评议。谢谢大家的参与。

http://jyw.znufe.edu.cn/flsxsw/articleshow.asp?id=155

杭州小保姆受百万遗赠案 - 范忠信“遗产赠与的伦理与法理”座谈纪要

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使权利的不确定状态最早消灭。使权利的可期待性更明确。我主要是想讲这一点。第三点我在这篇文章中从来没有强调以亲属之爱作为继承的基础。我也没说只要不杀害被继承人就有继承权,我只是强调继承的取得并不需要回报,只要他们的亲属关系存在他就有继承权。第四,我认为继承权是一种由身份引起和决定的财产权,身份在这种财产权取得的时候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大陆法系国家都将继承法看成是亲属法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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