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考试实施办法附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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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升入本科院校推荐报名考试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院 专升本推荐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要求,现制定我院 专升本报名推荐考试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按黑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 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院校招生计划》执行。今年我省本科院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总数约为我省 应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具有 级三年制大专学籍的在校生(含降级到相应年级的学生)。(注:凡恶意拖欠学费的学生、尚未注册的学生不允许推荐报名,必须在 12月20日前补交齐学费方可推荐报名。)
2、在全国四、六级外语考试过程中无违纪记录的学生。 3、在校期间未受到开除留校查看(含)以上处分的学生。
三、推荐名额
由各二级学院推荐,在校学习期间,按专业综合排名的前30%(未满名额可顺延),或参加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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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均可报名(持两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人数30%)。
四、推荐原则
1、整个推荐全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2、操行评定合格(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签字)。
3、由教务处依据推荐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满足报名条件者取消专升本考试推荐报名资格。
五、排名总评成绩计算方法
1、总评成绩=学习总成绩+奖励(学习成绩包括考试成绩、考查成绩、课程设计成绩、课程大作业成绩、实习成绩、实验成绩)(本次推荐报名不含军训成绩和选修课成绩)。
2、学习总成绩的确定方法
总成绩=考试课总分+考查课总分×0.7
即将应考核学期的所有考试成绩与考查课(折减30%)成绩之和计入学习总成绩。
3、课程单科成绩分值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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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课期末考试成绩合格者按实际得分计算,补考合格者(含缓考学生)均按60分计算;
(2)考查课期末成绩合格者,优秀按95分计算,良好按85分计算,中等按75分计算,及格按65分计算,补考合格者(含缓考学生)按60计算。
4、奖励折算成绩(由学生处审核)
(1)在校期间受到省级各项奖励(含省级)以上奖励的同学在总评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2)在校期间受到院级各项奖励的同学在总评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3)退伍转业学生报考专升本优先。
(4)如获得同类型多个奖励则按最高级别计算,所获奖励不累计。
六、有关要求
1、为了使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使真正优秀的学生选拔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为国家输送优质人才,望学院的全体师生员工尽职尽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
2、推荐过程中,各环节要做到“三公开”:办法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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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示时间 12月20—22日。
4、推荐过程中的全部资料要归入档案保存备查。
5、对此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经过拨打学院纪委监察处电话: 进行举报,举报必须署实名,否则不予受理(举报日期 12月23日—12月25日)。
5、对考试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在推荐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我院相关规定处理,确保专升本推荐报名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实施。
七、报名时间
1、各二级学院在 12月17日前将报名学生名单报到教务处学籍科。
2、经各二级学院推荐报名的学生,必须于 12月23-25日(三天)期间早8:30—15:00到教务处学籍科现场报名, 报名时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时,本人要认真核对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报考时考生须交报名考试费150元。
八、信息采集
考生本人依据《 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对接表》(附1)、《 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2)、《 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