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印发2013年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3〕71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理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任务和目标
根据甬建发〔2013〕71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13年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的特点,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本次专项整治目标是在2012年开展的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建筑起重机械伤害及高大模板、深基坑坍塌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以防范脚手架(含模板支撑)、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主要工作重点,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公司监理项目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监理项目人员伤亡率为零。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我公司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日之前为动员部署阶段;日为排查治理整改阶段;日为总结验收阶段。
根据本次专项整治的特点及重要性,拟成立如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邵昌成
领导小组副组长:汪 兴 卓 军
领导小组主要成员:高光虎、毛悦玲、周 韬、江建富 三、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规划和细则的编制
监理规划中应包括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分配。
各项目监理部须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二)施工准备阶段主要工作
1、项目监理部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法规及
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脚手架工程搭设方案及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交底、验收及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是否到位。 (7)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性能要求。使用单位是否与安装单位签订了安装、拆除合同,合同内是否明确了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审核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安全员人数是否足够,三类人员考核证书是否具备。
3、审核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4、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分包单位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考核证书应齐全,分包项目实施时安全员必须到位。
5、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按计划提取;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6、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及落实情况。 (三)施工阶段主要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方案执行落实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进
场检查验收、检测检验、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
4、核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和“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5、临时用电验收及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
6、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7、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制度和日检制度的执行情况,由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联合组织的周检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各班组长的日检均须在检查后做好书面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检查记录要履行人员签字手续。
8、在施工阶段,监理部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作业,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后,应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包括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业主。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并签认书面认可文件。施工单位不予配合的,应及时向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施工企业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情况。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9、检查施工人员居住工棚、临时设施及临时活动用房的使用情况。 四、公司管理层主要工作
公司成立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于近期对所有项目监理部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底,并形成工作交底记录,书面记录须经项目总监签认备查。同时实行每月一次的巡回检查,形成书面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部及时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回复公司工程部。
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情况进行检查。
2、对在建工程的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环节施工情况进行检查。
组织监理部员工学习市建委《关于印发2013年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3〕71号)文件,结合有关文件给予全面培训。形成各类专项整治台帐、资料。
五、隐患排查治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