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职能说明
向业主/用户提供标准的公共秩序维护及安全防范服务;防范辖区内出现行窃、抢夺、故意破坏财产及损害行为,协肋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发生的案件、违法事件进行现场看护,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对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巡视、保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消防安全制度和各种应急方案,做好防范工作;对进入小区的人员、物品进行登记、放行:对装修的监管;交通秩序及停车场管理;要求文明执動,礼貌待人,威严与服务并举。
二、具体内容:
1、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
2、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业户做好防盗、防爆、防火、防灾害事故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3、消防安全的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监督执行。
4、负责治安、消防安全宜传工作,收集相关信息,组织物业公司内部员工进行治安、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演练。
5、负责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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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同工程部及消防系统保养公司制定消防设施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配合工程部及外判单位实施。
7、制定治安、消防应急处理方案、防范措施。
8、二次装修的管理,督促施工方按《装修管理规定》施工,对违章装修予以处理、纠正违章行为。
9、出入小区访客、车辆的登记(如检查员工、装修工人探访客、临时雇工、外判商工作人员),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口按规定进行查。
1)凭物品出闸条核时带出物品 2)检查时按章行使权力(如先敬礼)
3)外派工作人员在管理部没人陪同进入业户家中维修时 10、发生各类案件或重大事故现向,有扭送犯罪分子到公安机关或监视盘查的权力,但没有拘留、关押、罰款、审讯、市查、侦查和处理的权力。有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的权力,但没有勘察现场的力。
1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批评、教育 12、对可疑人员、鬼鬼祟祟的人员进行检查、盘查(不得打骂和污辱人格)、监视,掌握事态发展,不轻易采取行动以免打草惊蛇,并报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13、遇到下列情况时,按培训时要求采取正确的行动并向 上级报告;发现工程、清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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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暴力侵害事件 b)斗殴
c)人身及其它骚扰事件 d)火警 e)灾害性天气 f)水浸 g)违章装修 h)设施损坏 i)煤气泄漏
j)保安系统、可视对等出现故障 k)停水停电 l)人员受伤 m)电梯困人 n)灯泡坏了、缺损 o)不干净的地方 p)发霉、青苔 q)设施的跑、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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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公共设施损坏 s)其他紧急事件
14、对违反小区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批评育、制止。 a)噪音
b)横坏公共设施、消防设施 c)违章使用公共场地、占用消防通道 d)环境卫生管理(如乱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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