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转让合同
受让方(甲方)国 司 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转让方(乙方)国 司 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第一章合同内容
第一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 ■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 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所有 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 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条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 合同附件四。
第五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 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六条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第七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 的附件五。
第八条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第九条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第十条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 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 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他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第十二条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制定 的标准。
第十三条 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第二条、三条、四条、六条、 七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四条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
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 甲方向乙方 支付的费用。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第 64条规定的本合同 终止时间的时日。
第三章价格
第十六条 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 入门费为■美元(大写: 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 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入门费为固定 价格。
第十八条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 的%甲方向乙方购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第十九条 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 12月31日有效的,乙 方在 __________ 国 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 % 第二十条 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 全部提成费的 %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 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第二^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 国 艮行和 国 艮行 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 艮行和 艮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甲方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 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1.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 _____ 犬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 元 (大写: 元)。
(a) 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
金额 元。
(b)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 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 证,则乙方应提出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
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 内向乙 方支付 元(大写: 元)。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 正、副本各一份。
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 内向乙 方支付 元(大写: 元)。
(a) 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 已交付 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 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 内,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元。) (a) 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之日支付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 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 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 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 /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 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 施。 3. 甲方收到乙方下歹0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 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 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 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第二十四条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 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资料交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在 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场或车站
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第二十七条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1. 在合同生效后的 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 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2. 在合同生效后的 ,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 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十八条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1.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 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 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 ‘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 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十九条 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 J、时内,乙方 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 时乙方应以
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 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活单五式二份。
第三十条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 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后, 应尽快不迟于 个月内免费补 寄或重寄给甲方。
第三十一条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用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 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和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 合同号 (b) 运输标记 (c) 收货人
(d) 技术资料目的地 (e) 重量(公斤)
(f) 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第三十二条为了适应甲方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他生产条件,在不
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 甲方 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 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附件四。
第三十三条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 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 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第三十五条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届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
第三十六条 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 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如果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