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审批管理制度
(TJDT/ZY-AQ-24)
1、目的
为加强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技术管理,规范施工方案审批程序,保障施工质量和安 全,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设优质工程。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工程。
3、编制依据
3.1《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 3.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3.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3.4《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 3.5《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3.6《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风险源管理办法》
4、施工方案种类
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5、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5.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如下:
-/
5.2 施工单位应在完成以下准备工作,对工程有了充分了解后,由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
a)勘察报告和施工图会审 b)勘察交底和施工图设计交底 c)风险设计交底 d)周边环境调查 e)工程风险评估
5.3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
a)工程概况
b)工程周边环境情况
c)工程的风险分析(风险源、风险等级) d)施工总体部署 e)主要施工方案 f)资源配置 g)进度计划
h)应急预案或应对措施
i)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保证措施
5.4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出具书面审批意见。
5.5 施工单位项目部根据技术负责人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方可报监理单位审批。 5.6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仔细审查其施工技术方案和各项保证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可靠性。 5.7 审查通过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报建设管理中心签署意见。
6、专项方案和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审查
6.1 审查流程
-/
专项方案、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查流程
6.2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写。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写。
6.3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附件1),施工单位应当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6.4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附件 2),还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6.5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需市建科委组织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还应符合《天津市建设科技委论证项目专项方案编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a)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 b)风险分析评估 c)施工工艺技术 d)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e)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
f) 风险源部位(环节)施工的人员组织、应急设备、物资配置和风险应对措施
-/
g)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h)资源配置(特别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等) i)施工计划
6.6 风险源部位(环节)专项施工方案实行逐级论证制度。Ⅰ级风险源部位(环节)专项技术方案应当通过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论证,主要包括支护结构、防渗措施、基坑降水、土方开挖、盾构端头井加固、吊装、始发、接收、穿越、联络通道土体加固设计、开挖、监测等方案;Ⅱ级、Ⅲ级风险源部位(环节)专项技术方案应当通过建设管理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Ⅳ级风险源部位(环节)专项技术方案应当通过设计、施工单位组织的专家论证。
6.7 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报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6.8 专家审查论证会的下列人员必须参加(不限于):
a)专家组成员(3~7人) b)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c)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
d)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驻现场设计人员 e)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 f)建设单位相关人员
6.9 专家主要对专项方案的内容完整性、风险评估的准确性、技术措施可行性、应急预案的针对性进行论证,审查相关的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6.10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6.11 一般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施工单位应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6.12 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单位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附表01),其中Ⅰ级、Ⅱ级风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报建设管理中心备案。
6.13 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报审时,应附专家论证意见、对专家意见落实情况说明以及各方审批的意见。
6.14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 当按本制度重新审核。
-/
7、记录
7.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JL/ZY-AQ-24-01) 7.2 施工方案报审表(JL/ZY-AQ-24-02)
8、附则
8.1本制度各项规定,与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相抵触时,执行国家和行业规定。 8.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制订、解释、修订。原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9、附件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限于)
编制:王荔平 审核:马运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