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老会计经验】利用“混合销售”避税筹划案例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

【老会计经验】利用“混合销售”避税筹划案例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称为混合销售行为。需要解释的是: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涉及到的货物和非应税劳务是直接为销售一批货物而做出的,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它与一般既从事这个税的应税项目,又从事那个税的应税项目,两者之间都没有直接从属关系的兼营行为,是完全不同的。这就是说混合销售行为是不可能分别核算的。 税法对混合销售的处理规定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但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

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企业,应看自己是否属于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如果不是,则只缴纳营业税。

例1.某大专院校于2004年11月转让一项新技术,取得转让收入80万元。其中:技术资料收入50万元,样机收入30万元。 因为该项技术转让的主体是大专院校,而大专院校是事业单位。该院校取得的80万元混合销售收入,只需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

如果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同时兼营非应税劳

【老会计经验】利用“混合销售”避税筹划案例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利用“混合销售”避税筹划案例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称为混合销售行为。需要解释的是: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涉及到的货物和非应税劳务是直接为销售一批货物而做出的,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它与一般既从事这个税的应税项目,又从事那个税的应税项目,两者之间都没有直接从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8lz2u3phzg1symv1jox557eja0pqs3006kt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