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
作业环境安全条件台帐
年度
单位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制
说 明
1、地下矿山应对矿井及各作业地点的气象条件(温度、湿度和风速等)每月至少测定一次。测定地点为矿井总进风巷道、总回风巷道、采区(中段)总进风巷道、采区(中段)总回风巷道、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硐室等。
2、地下矿山企业应按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1)总粉尘: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的空气含尘浓度,凿岩工作面应每月测定一次,并逐月进行统计分析、上报和向职工公布;
(2)呼吸性粉尘:采、掘(剥)工作面人员接尘的地点,每三个月测定两次,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一次;
(3)作业地点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应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3、地下矿井空气中有害气体的浓度,应每月测定一次;地下矿山中“其它有害气体”应选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井下常见的有害气体,由矿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作规定。
4、地下矿山作业环境安全条件报表适用小型地下矿山,大中型矿山按照国家和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5、“地下矿山作业环境安全条件报表”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上报有关部门。
6、露天矿山粉尘、噪音等检测由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执行,可参照地下矿山台帐要求填报。
7、矿山作业环境安全条件检查及监测结果应及时报矿山负责人审阅。
地下矿山测尘记录表
粉尘浓度(mg\\m3) 测尘地点 温度(℃) 打眼工具 班前 打眼 出矸 出矿 降尘后 平均 记录时间 测尘记录人 备注
地下矿山测风记录表
测风地点 计算风表格数 平均值断面风量风温O2浓CO2浓度 断面 1 2 3 (格\\分 风速 (m3\\min) (℃) 度 检测时间 测风记录人 地面温度(℃) 主风机工况 温度参数 井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