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固定、观测方法及程序固定。使用水准仪及铝合金 塔尺;每次观测前必须对基准点进行复核,然后设站于观测点侧,后视基准点, 前视沉降观测点,得出观测数据做好纪录。每次观测由三个人组成,一人观测, 一人复核,一人跑尺。将得出的数据经过计算,得出本次沉降量。工程竣工前将 沉降值绘制成沉降观测曲线效果图。
观测前30分钟,晴天应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下,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 致;在连续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的三脚架时,应使其中两脚架与水准路线的方向 平行,第三脚架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水准仪圆水准器应严格置平; 除路线转弯处外,每一测站上仪器与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置应接近一条直线。
4、 观测周期
4.1、 首次观测在地下室底板施工完成后进行,沉降观测点埋设完毕并稳定 后,连续往返观测两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沉降观测点的初始值;
4.2、 荷载变化期间的观测周期要求:
4.3、 施工完成—0.05m板后进行第二次观测,地上部分每三层观测一次; 4.4、 基础周围大量积水、挖方、降水及暴雨后应观测; 4.5、 出现不均匀沉降时,根据情况增加观测次数; 4.6、 结构封顶至工程竣工,观测周期按下列要求进行: 4.6.1均匀沉降且连续三个月内月平均沉降量不超过 测一次;
4.6.2、 连续两次每三个月平均沉降量不超过 2mm时,每六个月观测一次; 4.6.3、 外界发生剧烈变化时应及时观测; 4.6.4、 交工前观测一次;
4.7、 竣工后,第一年观测2次,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按照《建筑变形测量 规程》JGJ/T8-97的要求来决定观测次数。直至建筑物达到基本稳定(1mm/100d 时,停止观测。
5、 沉降观测资料的提交
5.1、沉降观测点埋设完毕并稳定后,连续观测两次,取平均值作为沉降观 测点的初始值,并提供首次技术报告。技术报告包括作业说明;沉降观测记录; 基准点与沉降观测点位布置图。
5.2、 正常观测过程中,每观测一次,提供作业说明、沉降观测记录、时间 - 荷载-沉降量曲线图。
5.3、 沉降观测工作完成(作业终止)后,提供汇总分析报告。技术报告包 括:作业说
1mm时,每三个月观
明;基准点与沉降观测点位布置图;沉降数据技术分析;沉降观测记 录;时间-荷载-沉降量曲线图。
五、测量质量控制
1、 过程控制
1.1、 测量负责人要按照施工进度和测量方案的要求,安排现场测量放线工 作,作好施工测量日志。
1.2、 现场使用的测量仪器设备应根据《测量仪器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 行检校维护、保养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后立即将仪器设备送检。
1.3、 本工程的测量放线工作必须符合《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的 精度要求。 1.4、 测量放线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检制\。 自检:作业人员在每次测量放线完成后立即进行自检, 立即进行改正,直到全部合格,并填好自检记录。
复检:复检:由施工负责人或质量检查员组织进行质量检查, 立即改正至合格。
交接检:由施工负责人或质量检查员组织进行, 上道工序合格后移交给下道 工序,交接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2、 测量质量保证体系如下:
发现不合格项
自检中发现不合格项
________ k测量施工方案的编制
不
合 格
+
----- - 测量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